主題: 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
經文: 啟示錄二章11節
經文: 啟示錄二章11節
弟兄姐妹、平安! 我們人、生在世上,就是吃吃喝喝,每天『三飽一倒』,最後就是等死罷了;『三飽一倒』就是早上吃飽、中午吃飽、晚上吃飽 – 一倒就是上床睡覺。 這樣,你問、人生的目的是什麼? 這個問題,沒有人能回答;要不是神把這奧祕放在聖經裏,人就無法知道該怎麼過日子。 所以詩篇說:《求祢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。》(詩90:12)
今天我們在這裏,要談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 我們既成為一個基督徒,在這地上活著、方向應該是很清楚的。 前幾次到這裏來分享,講到宇宙的由來,究竟是自己跑出來的、還是神創造的? 無生源論、進化論、或是創造論,到底是哪一個呢? 按照事實,我們知道,宇宙是從那《太初》就《有》的《道》來的,這個《道》就是神自己(參: 約1:1);是神創造了這整個宇宙。
神創造這個宇宙,是有計劃的;這麼偉大的創造,絕無可能是莫明奇妙、突然間發生的。 人,是按著神的《形像》造的(參: 創1:27);不論做什麼事,我們一定先有計劃,然後才有行動 – 那麼造我們的神,當然也是這樣。 在這個宇宙中,神有一個計劃,並且必要完成這個計劃,要落實在每一個基督徒的生活中,及於我們每一分鐘的心思意念。 我們常說要親近主、禱告主;很多基督徒是怎麼領會的呢? 以為遇到事情就禱告,然後事情就過去了 – 這種基督徒,誰不會作啊? 考試、這一題我不會,就舉手問老師,老師把答案直接告訴我、我就寫在試卷上 – 這樣,還需要唸書嗎?
基督徒不是這樣作的,不是只管禱告、還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事,就因為你禱告了、神立刻把事情挪開 – 弟兄們,不是這樣的。 基督徒必須藉著各樣的事情,讓神的話在其中使你的心思《更新而變化》(參: 羅12:2)。 有一首詩歌講、禱告會搖動主的手,真要這樣,那多可怕? 這個人禱告、向右,主的手就向右搖動;那個人禱告、向左,主的手就向左搖動;……這個世界就全亂了套了。 主的手,是不會改變的。
禱告,是為了改變我們,神不會改變。 神安排一個環境給你,有一條路要你從裏面走出來;事實上,沒有一個環境、不靠主能走得出來的。 神的旨意擺在這裏,你能不能走出來,是要經過考驗的。 聖經說得很清楚:《……那日子……有火發現;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。》(參: 林前3:13) 這個《火》,沒有情份可講,不是送個紅包、還是巧言令色一番,牠就不燒了;這《火》是很公平的,《工程》過得了就過得了,過不了就是燒掉了,完全沒有賄賂的可能。
有一天每一個人都要在神面前,我們的《工程》要接受這《火》的《試驗》;神要《試驗》你的《工程》,神也《試驗》我的《工程》。 我的《工程》《若存得住》,我《就要得賞賜》;我的《工程》要是留不住、《被燒了》,我《就要受虧損》;這個《虧損》是什麼? 聖經接著就解釋了,就是我《雖然得救》,卻要《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》(參: 林前3:14-15);意思就是,我要像在《火裏》被《燒》過了似地、才能出來。
這裏、再想一想,神要《燒》的到底是什麼? 這個《燒》究竟指的是什麼? 就像今世、很多事情很現實一樣,學期考試沒過關,結果就是被當掉;被當的科目達到一定,結果就是被退學;退學,結果就是落入非常悲慘的日子裏 – 這是毫無情面可言的。 學生都不必唸書,只要禱告主,主就會把你從被當、退學的難處裏帶過去 – 沒有這種事。 世界沒有這種事情,在主裏、也不會有。
基督徒在生活裏遭遇困難,是神要試煉你呢、還是要管教你? 這個你自己要去認識。 如果不明白神的旨意、也不能從環境中回轉到神面前來,神下的手是非常的重的。 世界的遊戲規則是,懲罰做得不好的人,獎勵做得好的人 – 這其實是神的律。 不要以為神是慈愛的、就不講公義,神的公義還是擺在祂的慈愛之前的。 當你在神的公義面前過不了關,《雖然》神對你仍有慈愛,然而那個慈愛,就是你要《得救》,卻《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》。每一個基督徒、都有神交付的使命,今天我們要看的就是,這個使命若不能達成,我們的結局會是如何。 請看、啟2:11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 這裏、【聖靈】【向】【教會】【說…話】,【教會】都是得救的人;所以這裏的【話】,是【向】得救的人【說】的。 祂說:【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。 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】
那麼沒有【得勝】的呢? 就【必】要【受】【第二次死的害】;這是平行的真理。 闖紅燈,就被罰錢 – 不闖紅燈,就不被罰錢。 神的意思就是,【得勝的】 – 【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】。 我們必須了解,在教會中、談的就是【得勝】;啟示錄、【聖靈】寫給七個教會的信(參: 啟2:1-3:22),講的都是【得勝】。 因此,教會的任務,就是幫助弟兄姐妹【得勝】;問題是,今天的教會搞不清楚什麼叫【得勝】。祂說:【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】 平行的真理、就是:『失敗的,【必】【受】【第二次死的害】。』 要明白什麼是【第二次死的害】,就要先明白這個《第二次的死》。 我們用聖經解釋聖經;請看、啟20: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 聖經明說,【第二次的死】就是【火湖】。 如果覺得這是碰巧、有一處聖經這麼說,我們再看、啟21:8 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、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 兩處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【第二次的死】就是【火湖】。
剛才啟示錄二章、【聖靈】向基督徒說話,說、只有【得勝的】,才【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】;可見,基督徒若是沒有【得勝】,就【必】【受】【第二次死的害】。 請注意,【第二次的死】、跟【第二次死的害】,兩者是有差異的。 進到【第二次的死】,就是進到【燒著硫磺的火湖】、《直到永永遠遠》(參: 啟14:9-11、啟20:10)。 但是【第二次死的害】,意思就是、同樣也要進到【火湖】裏,但是最長只有一千年。 所以說【受】、【第二次死的害】,意思就是【受】、【火湖】的【害】,最長只有一千年 – 不同於【第二次的死】、那是永遠留在【火湖】裏的。
《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》(參: 來9:27);在《審判》沒能過關的人,就要下到永遠的【火湖】,這就是【第二次的死】(參: 啟20:11-15),有別於第一次的死。 今世很多人遭遇苦難,覺得一死、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 – 絕非如此,人一旦死了,問題才真正地開始。 神在這地上,給每一個人一定的使命,未能完成使命的,當審判的時候、神要跟你算帳,沒能《交帳》(參: 來13:17;又參: 出23:15、出34:20、申16:16)的,就要從第一次的死,進到【第二次的死】。
【第二次的死】,是《永永遠遠》的【火湖】;那不是進去燒個一分鐘、就全燒完了,我們看聖經怎麼說 – 請看、啟20: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,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;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 在【火湖】裏【永永遠遠】受刑罰,這個叫作【第二次的死】。 我們唸數學的人,一定要講定義;聖經對【火湖】的定義,就是靈魂進到【硫璜的火湖】,在攝氏幾萬度的高溫裏,燒到【永永遠遠】 – 這裏說:【晝夜受痛苦】,有白天、有晚上,都不得休息、盡在烈火中焚燒。
今世做人勞苦,必須《汗流滿面才得餬口》(參: 創3:19),那也只有白天需要流汗吶,晚上就休息啦。 【第二次的死】可不是這樣,是在【火湖】裏【晝夜受痛苦】 – 【直到永永遠遠】。 永遠是多久? 如果我跟上帝講:『主啊,我在火湖裏、已經一百萬年啦。』 神會怎麼回答? :『對不起,你還要在裏面燒一百萬個一百萬年。』 等到再燒了一百萬個一百萬年 – 不曉得那是多久啦,再跟神說:『主啊,我在火湖裏、已經又燒了一百萬個一百萬年啦。』 主就說:『還有一千萬個一百萬年。』 ……就這麼永遠燒下去了;那個叫作【直到永永遠遠】。
永遠的【火湖】,恐不恐怖呀? 而且是【硫磺的火湖】;啟示錄一共有四處是這麼講的(參: 啟14:10、19:20、20:10、21:8)。 【燒著硫磺的火湖】,足可以把大理石都燒成水,就是那麼高的溫度;【第二次的死】,就要在其中燒到【永永遠遠】,而且是【晝夜受痛苦】,沒有一點喘息。 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講拉撒路跟財主的故事(參: 路16:19-31);還記得吧?當他們倆還活著的時候,財主總是《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》;至於拉撒路,則是一個乞丐,每天被人抬到財主家門口,吃財主剩下不要的、臭酸的廚餘過日子。 既然說拉撒路是被人抬去的,表示他的腳不能走路;又說有狗去舔他的瘡,表示他的手也不聽使喚,連根棍子也拿不住、至少能趕狗呀;可見拉撒路不只是個乞丐,而且還重度殘障。有一天,拉撒路死了,《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》;請注意,亞伯拉罕跟拉撒路死後,都在《樂園》裏;怎麼知道呢? 主耶穌受難的時候,有兩個強盜跟祂同時、也釘在十字架上;其中一個強盜譏笑耶穌,另一個就責備他說:《……我們所受的,與我們所做的相稱;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》 說完、又轉向主說:《耶穌啊,祢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祢記念我。》 主怎麼回答這個強盜? :《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》(參: 路23:39-43)
主耶穌說的是《今日》;主釘十字架那天是禮拜五,復活是第三天(參: 太16:21、太17:22-23、太27:63-64、可8:31、路9:22、路24:7、路24:46;又參: 路13:31-32、約2:19),就是《七日的頭一日》(參: 太28:1、路24:1;又參: 可16:2、可16:9、約20:1)、禮拜天。 主耶穌禮拜五釘死在十架上,到第三天復活、然後才升天(參: 約20:16-17),那麼從祂釘死、第一天開始,直到復活之前,祂在哪裏呢? 就在《陰間》。 而主又親口對那個強盜說,《今日》就要跟祂一同《在樂園裏》,可見《樂園》就在《陰間》。
所以我們說,基督徒死後、是下到《陰間》的《樂園》,聖經根據就在這裏。 弟兄們,要仔細地讀聖經,好把錯誤的觀念改過來;有時候我們雖然信了耶穌,卻帶著世界的宗教觀,甚至又把這宗教觀帶進教會裏面。 常常遇見教會辦安息禮拜的時候,總是安慰會眾跟家屬、說,睡了的人都上天堂了 – 這實在是違反聖經真理的。 在《陰間》的《樂園》有什麼不好呢? 亞伯拉罕也在那裏啊。
還有一個例子,就是撒母耳。 那時掃羅找了交鬼的婦人要召死去的撒母耳,結果撒母耳從哪裏來? 他《從地裏上來》(參: 撒上28:13)。 撒母耳是不是得勝者? 是;那麼他是不是基督徒? 當然是 – 他死了、也在《陰間》啊,不然怎麼會《從地裏上來》? 跟主耶穌一同釘死、下到《陰間》《樂園》的那個強盜,恐怕是所有基督徒裏面、分數最低的。 因為他真正是臨死才得救,連受浸的機會都沒有,沒有傳過一天的福音,也沒做過一件好事;就只跟主說了一句:《耶穌啊,祢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祢記念我。》 這樣、他就得救了 – 隨即死了,就下到《陰間》的《樂園》裏。
可是,那活的時候、《天天奢華宴樂》的財主,死了就進到【火湖】,在那裏《極其痛苦》。 財主的《極其痛苦》、是多痛苦呢? 聖經說,他遠遠地看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裏,就向亞伯拉罕哀求,求他打發拉撒路《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》。 這裏、我們順便來看一下,財主跟拉撒路之間的距離,是遠、還是近? 很近。 可見,【火湖】跟《樂園》,都在《陰間》。所以大家不要誤會,以為基督徒死了,都上天堂,亞伯拉罕都沒上去,我們憑哪一點上天堂? 到目前為止,只有復活的耶穌、我們的主基督進了《天堂》(參: 來9:24、彼前3:22)。 亞伯拉罕、跟拉撒路都在《陰間》,這是主耶穌講的呀,跟【火湖】距離不遠吶,還不用打手機,彼此可以《望見》、用《喊》的就可以了:《我祖亞伯拉罕吶,可憐我吧,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焰裏,極其痛苦。》 要滿足財主的需要,希望大不大? 我是財主呀,拉撒路不過是個乞丐,我要他挑一桶水來、也行啊 – 何況只要求拉撒路用指尖《蘸點水》、《涼涼我的舌頭》哩? 想不到,連這麼一點希望都辦不到;亞伯拉罕對他說:《……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,是不能的,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,也是不能的。》 聖經告訴我們,財主在【火湖】裏、是《極其痛苦》,連一點指尖蘸的水都得不著;【第二次的死】,講的就是這個【火湖】。
【第二次的死】,並不是腦波停止、呼吸中斷、心臟不再跳痛 – 這是第一次的死,不過是一剎那的事。 但是【第二次的死】非常恐怖,要下到《陰間》的【火湖】裏一直燒、一直燒、一直燒、……【直到永永遠遠】,沒有白天、沒有晚上,絲毫的喘息都沒有,就是永無止盡地焚燒下去。 這是【第二次的死】。
什麼又是【第二次死的害】呢? 就是要進到【第二次的死】裏去受相同【火湖】的【害】,但是時間很短、最長只有一千年。 你說,一千年、怎麼叫時間很短? 到底一千年是長、還是短? 知不知道、【永永遠遠】有幾個一千年? 五億個一千年、還是五千億個一千年、還是五兆個一千年、還是五千兆個一千年? 這些都還不及【永永遠遠】;永遠就是永遠,永無止盡。
基督徒的得救,乃是從永遠的【火湖】中得著拯救。 可是我們都知道,有的基督徒很努力、很認真地跟隨主,有的基督徒混得很兇、毫不在意神的旨意。 所以,努力的基督徒不會進到千年【火湖】,不努力的基督徒就【必】要【受第二次死的害】。 聖經在這裏告訴我們,神向【眾教會】說話,告訴基督徒要【得勝】,就【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】 – 至於失敗的、沒【得勝】的基督徒,就【必】要【受第二次死的害】。 講清楚一點,沒能【得勝】的基督徒,就要【受】【火湖】的【害】。
我再說,【受】【火湖】的【害】,並不是進到【第二次的死】;【第二次的死】要在【火湖】裏、【直到永永遠遠】,至於【第二次死的害】、在【火湖】裏最長一千年。 你要問、聖經根據在哪裏? 請看啟示錄二十章第4、到第6節,在這裏受審判的,沒有外邦人,全都是基督徒;一起讀、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;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;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。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記載了兩個審判,第一個是神家裏的審判(另參: 彼前4:17),就是剛才讀的4、到6節;第二個審判就是對萬民的審判。 這兩個審判的時間,相差了一千年;第7節的開頭就說、那一千年完了……;整個【一千年】裏,這些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基督徒,都是得勝者,就在千年國裏、【與基督一同作王】,沒什麼好寫的;那些沒有【得勝】的基督徒呢,就在【火湖】裏了。【那一千年完了】,就有的第二個審判,我們叫作《白色的大寶座》的《審判》(參: 啟20:11-15);等一下我們會講到這個審判。 那麼啟示錄二十章第4、到第6節,講的是【頭一次的復活】,到今天都還沒應驗 – 可見,到目前為止,基督徒、有【復活】的嗎? 除了基督以外,到現在都沒有復活的,所以說主是《初熟的果子》(參: 林前15:20-23)。 剛才講主耶穌在地上舉了亞伯拉罕在《陰間》的例子 – 那麼亞伯拉罕復活了沒有?
聖經對【復活】是有明確定義的;包括靈、魂、體三方面,缺一不可。 其中我們的身體,在【復活】的時候,乃是《一霎時,眨眼之間》就《改變》了(參: 林前15:51-52),成為《靈性的身體》(參: 林前15:42-44)。 站在審判臺前、接受審判的靈魂,沒有身體,就不能叫作【復活】;落在【火湖】裏的靈魂,不論是站著是躺著,都不叫【復活】。 順便再講清楚一點,【第二次的死】,燒的是靈魂、而不是肉體,所以才會燒到【永永遠遠】啊。 事實上,【火湖】裏最可怕的,不只是那個火,還有那個《蟲》 – 《蟲是不死的》、《火是不滅的》(參: 賽66:24)。姐妹一看見蟑螂就嚇得大叫,才一隻蟑螂而已;【火湖】裏有多少蟑螂、比蟑螂更噁心的蟲? 聖經講撒但受審判、《下到陰間》,就提到這個《蟲》,那是怎麼說的? :《你下鋪的是蟲,上蓋的是蛆》(參: 賽14:11)。 有一次到蒙古傳福音,要上廁所、大解,發現他們就是挖個洞,上面搭著兩塊木板、讓人蹲在上面,不小心還會摔下去。 你往那個洞看下去,只見一整片厚厚的蛆,在那裏鑽來鑽去蠕動個不停,根本看不到糞便,全部是蛆。 然後你拉的大便、:『噗通!』掉下洞去,那個糞水還會噴上來。 最糟糕的是晚上去……;那實在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經歷。 可是蒙古那裏、每個人都這樣過啊。
看見那個蛆,大部份的人就:『啊呀、好噁心啊!』 哼、好噁心? 要是到【火湖】裏去,牠就粘在你身上、蓋得厚厚的一層,你整個人就包在那些蛆裏面。 又說《下鋪的是蟲》,當作你的床褥啦,什麼蟲都有。 現在看見一隻蟑螂 – 實在是最小最小的case,【火湖】裏、牠就從你鼻孔鑽進去、從你耳朵鑽出來。 這些《蟲》帶給你最恐怖的痛苦,其實是癢 – 加上火烤的熱,沒有人能夠忍受得住。 可是,所有沒得救的人,都要在那裏面被蟲咬、被火燒,【直到永永遠遠】;這就是【第二次的死】。
這裏說: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、怎麼樣? 再讀一遍第6節: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】 看看這處聖經,我們中間有幾個人夠格、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呢? 前面第4節說:【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;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;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】
請問,【給耶穌作見證】就會被殺,有幾個人要【作見證】啊? 誠誠實實地講,只要會損害到你的利益,你就不見得要為主【作見證】了,何況被殺? 坦白說,我講話蠻難聽的,所以基督徒作了四十年,到今天在教會裏、仍然什麼都不是。 可是我就喜歡選擇這條路,因為我知道、我服事是做給主看的,所以不必講人喜歡聽的話。 如果我說話、對方回答:『你再講,我就把你趕出去。』 我就說:『你現在就該這麼做,不然我一定會繼續講。』
我們為主作見證,結局不過是被趕出教會 – 聖經在這裏講的這些人,可是要被殺的呀;這個能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,標準高不高? 標準很高啊。 想一想、我們說話,是為了自己,還是為了基督? 神的話擺在這裏,要知道、達不到這個標準,你就要下到千年【火湖】裏去呀;這樣的人,【在頭一次復活】是不會【有份】的 – 【第二次的死】、【在他們身上】就【有】了【權柄】。 把第6節從相反的角度讀一遍:『在【頭一次復活】沒有【份】的,有禍了,【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】、【有】【權柄】。』 這話是對基督徒說的,不是對外邦人。
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聖經這麼重要的亮光,多少年來、教會不講這個。 後來我發現,教會根本不知道這個真理,大家都以為《因信稱義》(參: 羅5:1、加3:8、加3:24;又參: 徒13:39、羅3:28-30、羅9:30、加2:16、腓3:9;另參: 創15:6、哈2:4、羅1:17、加3:11、來10:38)就安全了。 但是聖經在這裏說,基督徒【得勝的】要進千年國,【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】,然而失敗的基督徒,這【第二次的死】、【在他們身上】就【有】【權柄】,意思就是要到【火湖】裏去,最長一千年。
怎麼說在【火湖】裏最長一千年呢? 聖經說,《無用的僕人》、就是失敗的基督徒,要被《丟在外面黑暗裏》(參: 太25:30;又參: 太8:12、太22:19;另參: 彼後2:17、猶13);又說《不結果子的枝子》要被《剪去》,《扔在火裏燒了》(參: 約15:1-8;又參: 結15:1-7、太7:19、路3:9;另參: 太7:13、林前3:1-15);雖然聖經並沒有說得明明白白、直直接接地,但是很多處的章節其實都在告訴我們,失敗的基督徒將要去兩個地方,一個是【火湖】,一個就是《黑暗》。
如果要我選,我會選擇《黑暗》。 將來所有失敗的基督徒,就按著各自不同程度的打混、放縱,來決定在千禧年裏,多久的時間在【火湖】裏燒、多久的時間在《黑暗》裏《哀哭切齒》。 當然,今世混得最兇的基督徒,就要在【火湖】裏直到【那一千年完了】;混得不兇的呢,就讓他一年在【火湖】裏,其餘九百九十九年、就待在《黑暗》裏了。
想一下,在【火湖】裏一年,你覺得怎麼樣? 不敢想像;那麼只待一天呢? 還是不要去。 你們相不相信神說的話? 你們覺得【火湖】、會不會來真的? 神的審判,是完全照著祂的話來審判的(參: 約12:48);不論誰說的、都不算,只有神說了算。 我講道,很少有我自己的意思,我只看聖經怎麼說。
啟示錄這裏、講【頭一次的復活】,範圍很廣。 但是帖撒羅尼迦書那裏講了:《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》,【復活】的時間、《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》(參: 帖前4:15)。 事實上,啟示錄二十章這裏,審判過關、【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基督徒,是最後的一批得勝者,他們是從末七後三年半裏的大災難中出來的 – 因為這裏說的是:【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】。
後三年半的大災難裏,敵基督統治全世界,牠就是那個【獸】;牠為自己造了一個像,《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》(參: 啟13:15),可是因此被殺的,就得勝了。 所以啟示錄二十章這裏通過審判的得勝者,是從那三年半的大災難裏出來的。 至於在大災難開始之前,神已經把還活在地上的得勝者帶走了;這個被提的豫言,就寫在啟示錄第七章。 我現在一切的努力,為的就是這個災前被提;因為拼不到這個,就要進到大災難裏去了。
真要落進大災難裏,不論再怎麼痛苦也要過關。 聖經已經講了,只要【沒有拜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】,就會被殺 – 那就得勝了呀;或者,我就起來為主【作見證】,於是被殺 – 也得勝了呀。 這樣,【第二次的死】便沒有【權柄】在我身上,我就不至於下【火湖】、連一天都不必。 可是大災難不是好捱的,很難過的呀,最好就是災前被提。
講到被提,神學上總在爭論什麼災前被提、災中被提、災後被提,其實各種時候的被提都有。 災前被提的,以色列中有《十四萬四千》人,十二支派、各支派有《一萬二千》;其中約瑟支派得了兩份,但支派卻無人在內(參: 啟7:4-8)。 這裏說但支派沒有得勝者,是指著災前活著被提的這一班人說的,並不是歷世歷代、但支派都沒有得勝者。 好,再下來講災前被提的外邦得勝者,他們《身穿白衣,手拿棕樹枝》,乃是《許多的人》、多到《沒有人能數過來》(參: 啟9-10)。
這兩班得勝者,一是《十四萬四千》的猶太人,一是《許多》、多到《沒有人能數過來》的外邦聖徒,在大災難臨到之前就活著被提了。 那《從日出之地上來,拿著永生神的印》的天使,叫那《執掌地上四方的風》的四位天使、《不可傷害》《地與海並樹木》,要《等我們印了我們神眾僕人的額》。 意思就是等這兩班得勝者先被提了,四個掌管四風的天使就要《傷害》全地,大災難就開始了。 所以,這兩班得勝者,沒有落在大災難裏,就先活著被提了。
神對《非拉鐵非教會》也是這麼說的:《妳既遵守我忍耐的道,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,保守妳勉去妳的試煉。》(啟3:10) 就是在大災難開始之前,《非拉鐵非教會》、這班得勝者就先被提了,【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】。
那麼在災前被提的得勝者之後,落在大災難裏的聖徒,他們《因羔羊的血、和自己所見證的道,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》(參: 啟12:11),便被殺殉道了;不容易啊! 他們就是啟示錄二十章這裏的【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】的得勝者。 現在我在這裏講道、為主作見證,頂多把我驅逐出境 – 但是將來到了末七的後三年半,為主作見證的下場,就是被殺。 所以趁著逼迫頂多是驅逐出境的時候,我要儘量多多傳講神的話、努力【給耶穌作見證】,不必被殺,還有希望能在災前被提。
啟示錄二十章這裏講的殉道者,是得勝者中的最後一批,從三年半的大災難裏出來的。 在他們之前、就是災前被提的得勝者了。 再往前,比災前被提還要更早的得勝者,就是剛才講、帖撒羅尼迦前書說的那一班《已睡了的人》,他們要先被審判,得勝的才能【復活】;所以最早的一班得勝者,就是這裏講的,當主再來之前、歷世歷代已經死了的得勝者。
大致上來講,【頭一次復活有份的】,就是這三批得勝者;首先是主來之前已死、審判過關的得勝者,然後是災前活著被提的得勝者,最後就是落在大災難裏殉道的得勝者。 【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】;弟兄們,大部份的基督徒在【頭一次復活】裏,是無份的,【第二次的死】、【在】這些與【頭一次復活】無份的基督徒【身上】,就【有】【權柄】,要下到【火湖】、進到《黑暗》,總共一千年。 到這裏的審判,都是神家裏的審判。
啟示錄二十章再往下,就講到一千年之後、還有一個審判。 請看、啟20: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,與坐在上面的;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 這處聖經講的【天地】,就是現在我們生活的這個地球,要等到第七千年才要毀掉。 按照聖經歷史,從亞當被造、到挪亞,大約是一千年多一點,從亞當到亞伯拉罕,是2,008年,再來、從亞當到大衛,就是三千年了,接著再算、從亞當到基督降生,是四千年 – 基督降生到現在,是兩千年;所以,亞當到現在,已經六千年了,剛好六天。
怎麼說是六天呢? 彼後3:8 親愛的弟兄阿,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,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,千年如一日。 神創造天地、用了六天,第七天是安息日(參: 創2:1-3);所以亞當以降,六天已經過去了 – 第七天就是千禧年;在神眼中,千禧年也是《一日》。 這樣,第七天就快來了;今天我們講千年【火湖】,下次我們再談基督的再來,你會發現聖經講到基督的再來,就是今天我們這個世代的樣子。
所以現在,我們已經走到第六天的晚上、快到午夜十二點了;弟兄們,主就要來了。 主再來,是第六千年將要結束的時候,舊天地還在,所以說:【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】;這【一千年】就是第六千年。 在第六千年裏,撒但被關在《無底坑》裏,《等到那一千年完了,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。》(參: 啟20:1-3) 同時、在這第六千年裏,得勝者在千年國裏作王,失敗的基督徒就在【火湖】和《黑暗》裏。
當第六千年結束以後,【白色的大寶座】出現,舊天地就要被烈火焚燒殆盡、沒有了(參: 彼後3:10-12)。 繼續、啟20: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;案卷展開了;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;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 第12節這裏講的審判,比前面第4節講的審判,要晚一千年。 請注意,這裏說:【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……】;不要誤會、以為這裏的人都復活了,這些人只有靈魂在這裏受審判,並沒有身體。
【案卷展開了】、【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……】,這裏的【案卷】就是行為簿,不止一本。 【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……受審判】,行為簿有很多本,所以說是、【這些案卷】。 但是祂又說:【另有一卷展開】,然後直接說明、【就是生命冊】。 行為簿有很多本,【生命冊】只有【一卷】,上面有名字。
在【白色的大寶座】這裏的審判,有行為簿把每一個人一生所說的話、所做的事都【記載】好了;此外還有就是【生命冊】,凡是在《創立世界以前》,神《在基督裏揀選》好了的人(參: 弗1:4),名字都在上面 – 凡是名字寫在【生命冊】上的人,都是得救的人;其中最好的、就不只得救了,他還得勝,就是前面講的得勝者。
可是在這裏等候審判的人,得勝者已經不在其中,得勝者已經在前面、神家裏的審判過關了。 也就是說,【白色的大寶座】這裏的審判,有兩種人,一是不信的外邦人,一是信而得救、但沒有得勝的基督徒;所以除了行為簿,還需要【生命冊】擺在這裏。 接著看、啟20: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 前面說過了,人死了都要下到《陰間》;像那個不信的財主,死了就下到《陰間》,或是信的、像拉撒路跟那個在十字架上求主記念的強盜,他們死了也是下到《陰間》,即便是得勝者像撒母耳,死了也是下到《陰間》。
只是不信的人一死就進到【火湖】,信而得救的就要進到《樂園》,然而兩者都在《陰間》。 一直等到【白色的大寶座】出來了,信的、跟不信的,都要在這裏受審判,就是這個【死亡和陰間】所【交出的死人】。 那麼、【海交出其中的死人】,又是什麼人呢? 事實上,亞當這個世代的人,死了都在《陰間》裏,而且是不能再到地上來的,所以那個交鬼的婦人看見死了的撒母耳,才會嚇得大叫啊(參: 撒上28:12),因為從來沒有死人能從地裏上來呀;撒母耳是唯一的例外。
可是,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除了醫病,祂還趕鬼 – 地上怎麼會有鬼呢? 不是說人死了下到《陰間》都不能上來嗎? 到底有沒有鬼呀? 基督徒信不信有鬼? 你信有神,你就信有鬼 – 有沒有想過、那些鬼從哪裏來? 鬼,就是這裏、【海交出其中的死人】。 這些【海交出】的【死人】,是什麼時候的人? 就是亞當被造之前、上個世代的人。
創世記開頭、第1節說:《起初神創造天地。》 接著第2節卻說:《地是空虛混沌;淵面黑暗;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》 再來第3-5節、神說,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神稱光為晝,稱暗為夜;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頭一日。 好,請問,神在第一天、創造了什麼? 就是【光】。 可是在神創造【光】之前,祂已經《運行在水面上》,在第一天造【光】之前,就已經有了《水》。 後來第三天,《神說,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,使旱地露出來》(參: 創1:9);所以在《水》以下的是《旱地》。
那麼第一天、神創造【光】,並沒有提到《水》、和《地》的創造;然而第1節說:《起初神創造天地》,可見《地》也是神《創造》的。 這樣我們知道,神造《天地》、跟第3節造【光】,並不是在同一個時間發生的;《起初神創造天地》,是在創世記一章3節、第一天造出【光】之前的事情。
弟兄們,創世記一章第1節:《起初神創造天地》,跟第2節:《地是空虛混沌;淵面黑暗……》,這兩節中間,有一個很長、很久的時間差距。 神《創造天地》的時候,實在是造得非常美好,《地》並不是《空虛混沌;所以第1節講的是神《起初》、第一次的《創造》。 至於創世記一章3節開始的六天的創造,就是亞當這個世代的創造,乃是第二次的創造。 第一次、跟第二次的創造之間,有一個很長的間隙期。
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? 《起初神創造天地》的時候,神造了三個天使長,第一個就是路西弗,可是新舊約聖經都沒有出現這個名字。 事實上,牠是被造的首生者,是第一個受造的,所以聖經稱牠為《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》(參: 賽14:12);牠既是最早被造的,也是最美麗的。 但是聖經裏我們只看見兩位天使長,一個是米迦勒(參: 但12:1、猶9、啟12:7),一個是加百列(參: 但8:16、但9:21、路1:19、路1:26);但是最大的天使長路西弗,聖經從來沒提過牠的名字。
事實上路西弗被造的時候,《無所不備,智慧充足,全然美麗》,並且《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》。 可是後來《因你貿易很多,就被強暴的事充滿》,便《察出不義》(參: 結28:11-19)來;最大的天使長就此墮落成為魔鬼。 啟示錄提到,當牠被打下來《摔在地上》的時候,《牠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》(參: 啟12:4);事實上這《三分之一》的《星辰》,就是跟隨撒但一同墮落的天使。
為什麼呢? 因為當時有三分之一的宇宙、神是交給撒但管理的,其中包括了地球、和地球上的人。 地球是神在整個宇宙中的心意所在,所以神第一次創造的時候,地球上就有了人,正是亞當之前、上一個世代的人類。 然而,當撒但背叛神的時候,除了《三分之一》的天使,那個世代的人也跟著牠一起背叛。
因此神興起審判,把撒但、和黑暗的天使打下來,也審判地球 – 山和海的位置就改變了(參: 伯9:5-6、伯26:11-12),一切的生物、包括地球上的人類,都毀滅、埋進水裏(參: 伯26:5),這些被滅的人死後就成為污鬼。 我們曾經看過一本書,講到黑暗的國度;包括撒但,以及《三分之一》跟隨牠一起墮落的黑暗天使,再來就是這些污鬼。 遇到被鬼附的人,最怕就是被邪靈所附,比污鬼更嚴重;邪靈的力量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經過上個世代、神審判撒但和地球,《地》就因此《變成》(參: 創19:26)《空虛混沌;淵面黑暗》。 《地是空虛混沌》的《是》,希伯來原文其實是一個動詞,跟羅得妻子《變成》鹽柱的那個《變成》,是同一個字。 所以這節聖經的正確翻譯,應該譯成《地變成空虛混沌;淵面黑暗》。 創世記一章講的創造,神說了好幾次《神看著是好的》,怎麼可能創造《地》的時候、是《空虛混沌》的呢?
從上一個世代的審判、地球被毀滅,一直到創世記一章第三節、神造【光】的時候,中間相隔了一段很長的時間。 所以今天考古學家找到的許多化石、像恐龍,或是一百萬年前的人類骨骸,都是上個世代被毀滅的生物和人類。 這裏說:【海交出其中的死人】,就是亞當之前、上個世代的人所變成的污鬼。 而【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】,則是亞當開始、我們這個世代的死人。 接著就說這一切的【死人】,【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】。
繼續、啟20: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 這個【白色的大寶座】的審判結束,就不再有【死亡】了 – 【死亡和陰間】就【被扔在火湖裏】了。 接下去、啟20: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裏。 平行的真理是:『若有人名字【記在生命冊上】,他就不被扔在火湖裏。』 這裏、才是《因信稱義》的應許。
好,在神家裏的審判之後,經過一千年,神便審判所有的人類,包括亞當之前、上個世代,和亞當這個世代的人。 這時候的審判,就按著行為簿、和【生命冊】作根據。 可是,按照行為,有人能夠《稱義》嗎? 《一個都沒有》(參: 詩14:1-3、詩53:1-3、羅3:10-11),就是基督徒,如果不能得勝,也是一樣。
所以,在這個審判之下,每一個人的行為,講起來、都很難看;我們有沒有做一些很難看的事啊? 大家都有『隱私』,什麼叫作『隱私』? 就是在這【白色的大寶座】審判時、要被爆料的事情。 在審判臺前是不會有任何隱私的,攤開來的都是隱私 – 有誰能夠《稱義》呢? 《一個都沒有》。
於是,神就問天使:『這人該當如何?』 天使就說:『該下【火湖】!』 所有的人也都俯首稱是、該下【火湖】。 可是旁邊還有一個拿著【生命冊】的天使就說:『等一下,我看看、【生命冊】上有沒有這人的名字。』 這裏、能不能得救,就看【名字】有沒有【記在生命冊上】。 如果你沒得勝,從一千年的【火湖】裏出來、在這裏被審判,天使一查,發現你的【名字】【記在生命冊上】,就說:『這人的【名字】被【記在生命冊上】,他《因信稱義》了,不用進永遠的【火湖】去了。』
就是這樣,《因信稱義》就在這裏拯救罪人脫離永遠的【火湖】。 我講基督徒也會下【火湖】,很多人不服氣:『不是說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嗎?』 是得救了,可是你得勝了沒有? 聖經告訴我們,必須得勝,那【第二次的死】、在你身上才【沒有權柄】。 如果作了基督徒、卻沒有得勝,那【第二次的死】的【權柄】,還是能把【火湖】的刑罰降在你身上,叫你【受】【第二次死的害】。
今天我把這個真理告訴你們,世界上很多事情、都是要負責任的。 我們公司捐錢贊助上海市檢查院、出的一本雙週刊,叫『檢查風雲』,他們每一期都會寄兩本給我們。 裏面刊登了一些貪污案子,有副省長級的、也被槍斃了。 當你貪污被抓,他要槍斃你的時候,具不具體啊? 非常具體。 或是把你關進監獄,實不實在? 那個懲罰是不是真的? 那麼你覺得神的懲罰很虛幻嗎? 還是、你信神的話,知道祂必定來真的? 不錯,按著祂的話,審判的時候一定來真的。
我們坐在這裏,知不知道你要面對的審判? 神審判我們,是一個、一個地審判? 還是一群人、一起審判? 我們今天這些人一起聚會,所以到了那一天、神就把我們當成一個人似地來審判嗎? Junie不要到時候、說:『我爸爸是吳明憲,他得勝了,我摸著邊也上去了。』 有這種事嗎? 沒有的! 祂看妳晚上老在電腦前面上網、到底在搞什麼? 那些現在妳不讓我看的東西,到時候神統統show出來給大家看;哪裏還有隱私啊? 全部翻出來,再難看的都要翻出來。
所以每次講道、我從來不說自己是好人,免得哪天演到我、很難看,你不太吃驚 – 我早就告訴你、我不是好人了。 弟兄們,主再來的時候,我們都要面對審判;這是神家裏的審判。 如果在這個審判裏沒過關,對不起,就是下到千年【火湖】裏去。 如果你連信都沒有,對不起、你就要下到永遠的【火湖】。 聖經講基督徒要得勝,只講到這裏嗎? 不只啊。
請看、太7:11 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况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? 這裏、說話的人是主耶穌,聽話的、是誰? 是外邦人吶? 拜託、請仔細看清楚啊 – 【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……】。 【你們】、就是這些聽主耶穌說話的人,都是基督徒啊,所以神才稱作我們的【父】、不是嗎? 好,我們【在天上的父】要【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】,所以你向祂祈求,祂就會把【好東西】給你。 但是通常你所求的,都不是神要給你的【好東西】;簡單地講,你求的、都不是【好東西】。 譬如很多人求發財,這發財、顯然就不是【好東西】,因為一發財、你就離開主了。
如果你有五十億美金,還會坐在這裏嗎? 早不曉得跑到世界哪裏去玩了,肯定參加些社團、像扶輪社什麼的,再當個區域總監,於是總要去開會啊 – 哪有時間跑來這裏聽神的話呢? 只要有五十億美金,沒有人會坐在這裏的;坐在這裏的,都是求不到那五十億才來。 神能給你嗎? 很多人來這裏,可能就是遇到了什麼倒霉的事;比方生病、就來了。 有沒有看過生了病才到教會來的? 我看見這樣的人,就知道這種人非得生病了才會到神面前來,他就禱告:『主啊,求祢醫治我的病。』 神不會馬上就醫,因為一醫好、你立刻就跑了;所以祂不會讓你那麼快就跑掉了。
【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?】 路加福音講得更清楚:《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。 何況天父,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?》(路11:13) 真正的【好東西】,是《聖靈》啊! 可是我們就想,要《聖靈》幹嘛? 好,繼續讀、太7:12所以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;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 我再問,這個【你們】是什麼人? 基督徒。
再往下、太7:13 你們要進窄門……。 這個【你們】呢? 還是基督徒;整段話、主耶穌是一口氣說到這裏,所以這【你們】絕不是外邦人。 可是這處聖經、大家讀了,都以為是對外邦人說的,事實上都是主對基督徒說的話。 重來、太7:13-14 你們要進窄們;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人也多。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着的人也少。
這裏是不是叫基督徒【要進窄門】? 【因為】進到那【寬】【大】的門裏去,就是【滅亡】。 這個【滅亡】、指的是什麼? 就是【火湖】。 約翰福音三章16節、……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 兩處聖經的【滅亡】,原文是同一個字啊。 換句話說,基督徒未能得勝,將來要去的地方,跟外邦人是一樣的,都要進到【第二次的死】;只不過就像前面講過了的,基督徒下【火湖】、最長只有一千年,外邦人下【火湖】、要【直到永永遠遠】。
所以基督徒下【火湖】,就稱為【第二次死的害】,還不至於到【第二次的死】的地步。 【第二次的死】、是一個永遠的狀態,【第二次死的害】、最長一千年,終究還是要從裏面出來。 因此,沒得勝的基督徒、和外邦人一樣,都要下【火湖】,只是差別在於基督徒只有一千年,外邦人要留在裏面直到永遠。
第13節、我們用『基督徒』代換進去再讀一遍:【基督徒要進窄門;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基督徒也多。】 我在教會走來走去,看見一些情形,有些話、真是不好講;可是既然來了,該講的話我還是講,就把這個《債》還了(參: 羅1:14-15;又參: 林前9:16-17),不要等到審判的時候、說我沒告訴你。
【基督徒要進窄門】 – 【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基督徒也多。】 神已經講得很清楚了,得勝者本來就少。 我再說,沒得勝的基督徒,【第二次的死】在他身上就【有】【權柄】,他便要【進】到【滅亡】裏去。 第14節:【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】 看見沒有? 這裏說的是:【找著的人也少】 – 還不一定進得了【永生】,而且明說【找著的人】,就已經是【少】了。 請注意,這裏的【永生】是指著千年國、《羔羊之婚筵》(參: 啟19:9)說的。
可是今天的教會,講來講去、就是不講得勝的真理。 什麼叫作【寬】? 什麼叫作【大】? 又大又寬的【路】好走,可是【窄門】難擠啊,所以【進去的人】也少。 而且【窄門】又不好看;今天大家都要體面、要人數、要好看,名片拿出來就是主任牧師還是什麼的,反正title愈多愈好。 問題是,神看這些嗎? 神說,凡是走【大】【路】、【進】【寬】【門】,就是走到【滅亡】裏去 – 這樣的基督徒,最後就是下到【火湖】裏去。
如果你【要進窄門】,【路是小的】,【找著的基督徒也少】 – 【進去的基督徒】就更少了。 馬太七章這兩節聖經,就是告訴我們,下【火湖】的基督徒是【多】的。 所以,基督徒會不會下【火湖】? 會;而且大部份的基督徒都是命定下千年【火湖】的。 這是為什麼啟示錄、【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】都在呼召得勝者。 我們向不信的人傳福音、告訴他們要得救,更要向已經得救的人傳得勝的福音、大家都要努力得勝。 今天我們就把得勝講清楚,聖經說的、跟大部份基督徒的想像,幾乎完全不一樣。
請看、太7:19-20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,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 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】 這個【火】就是指著千年【火湖】說的。 以前讀這處聖經、有個誤解,以為【丟在火裏】的就燒掉了;其實不是,那就像火燒荊棘一樣,怎麼燒、荊棘都不會燒毀(參: 出3:2)。
繼續、太7:21 凡稱呼我主阿、主阿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纔能進去。 今天我們在這裏聚會、都喊著【主啊、主啊!】 然而聖經說,我們這些人【不能都進天國】;這【天國】就是千年國,進不去的、就下千年【火湖】。 【凡】口裏喊【主啊、主啊!】的,有一個條件,就是【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】、【進天國】。 作基督徒事奉神,如果不照神的意思做,乾脆就不要來,因為都白做了、沒有用。
神說什一奉獻(參: 創14:20、利27:30-32、申14:22-23、尼10:37-38、瑪3:10、來7:4-5),就是什一奉獻,不要打折扣。 什一、到底是稅前還是稅後的《十分之一》? 當然是稅前的《十分之一》;該繳多少稅、還講什麼稅前稅後? 收入一萬塊錢,政府徵的稅是10%,不就按一萬塊的10%計稅嗎? 那麼神說《當納的》是《十分之一》,就是你全部收入的《十分之一》啊,清清楚楚地,沒有什麼稅後。 什一奉獻是神的命令,這一關、審判一定要看。 我這話一講,你們聽了多難過? 這種話哪有好聽的? 可是能不能不講? 你看、什一奉獻跟下千年【火湖】,有沒有關係? 一定有關係。 況且,神要是不給你《十》,你哪來的《一》呀?
有一位長老,溫文儒雅、面貌端正,看起來就是一個秉性正直的好人。 可是生意上遇到困難,他來跟我交通,我就把他帶進職事室、關上門,除了我跟他、還有上帝以外,沒有其他人知道我們的談話。 我第一句話就問他:『你的什一奉獻正不正常?』 果然,那句話就是要害,沒有人敢問他這個問題。 這樣一位人人敬重的長老,怎麼會沒有什一呢? 但是他誠實地告訴我、他的什一不正常。
弟兄們,神讓基督徒貧窮,只有一個理由,就是沒有什一奉獻。 基督徒的富足,跟忠心的什一奉獻,絕對是連在一起的。 只要什一奉獻忠心,你就是笨、都沒關係,再笨、神都要為你負責。 因為神已經說了:《萬軍之耶和華說,……當納的十分之一……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》 神要賜福、像用倒下來的一樣,《傾福》不止,直到數字太大、大到你沒辦法什一了,神就停止。 什一的功課,其實是恩典愈大、祝福愈多,奉獻起來就愈難。
有位弟兄、是銀行的副總,月薪少說也有二、三十萬台幣。 金融海嘯之前,有一年的年終獎金是二十個月的薪水,大概有六百多萬。 他姐妹就說要做什一;六百萬的獎金,什一就是六十萬 – 拿不拿得出來? 真是拿不出手啊。 結果夫妻倆為這個事搞得不愉快,姐妹覺得什一不能不奉獻啊,因為吳哥常說【火湖】恐嚇他們呀。 吵到最後,弟兄便:『好啦、好啦,奉獻就奉獻啦!』 支票簿拿給老婆、叫老婆去處理。
這姐妹就來問我,我說:『這支票上面的數字,妳讓他自己填;不然以後會吵架。』 果然,空白支票遞給老公,老公就:『我不填! 妳填!』 姐妹問他:『要填什麼數字?』 老公沒好氣地:『還填什麼數字? 就填妳講的那個數字啊! 不然怎樣?!』 語氣很衝啊,畢竟是六十萬吶。 他姐妹又來問我:『要不要幫他填?』 我說:『他叫妳填、妳就填吧,反正他是頭(參: 林前11:3;又參: 創3:16、提前2:12)嘛。』
主日那天,我很早就到了教會、預備信息,他們也來了;他姐妹就暗暗地來問我:『現在支票在我身上,我就投到奉獻箱裏了嗎?』 我說:『妳還是叫他自己投進去。』 終於,那位弟兄忍著痛把那什一的支票丟到奉獻箱裏去了。 那一年、神給他二十個月的薪水作年終 – 如果是兩百個月的薪水那麼多呢? 什一就是六百萬啦。 如果神給他六億呢? 什一就是六千萬。 就像這樣,神的祝福就一直倒、一直倒,直等你奉獻不出來為止。
你可以《試試》,什麼時候、什一奉獻不正常了,你的祝福就到那裏為止;很準的,因為你的器皿就只有那麼大。 以利沙叫那個寡婦向鄰舍借器皿,借得愈多愈好,然後關起門來,把家裏僅有的一點點油,倒在每一個器皿裏。 想不到那個油怎麼倒都還有,借來的器皿都裝滿了油;她叫兒子再拿器皿來,兒子說:《再沒有器皿了。》 這話一說,《油就止住了。》(參: 王下4:1-7)
如果你的器皿夠大,你就跟主說:『主啊,祢要倒多少祝福、儘管倒!』 神就照著祂的應許《傾福》與你,肯定叫你受不了了為止 – 祂不是倒滿就好,祂是《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的》、《倒》給你(參: 路6:38)呀! 中間的輸贏在哪裏? 就在乎器皿到底有多大。 什一奉獻、這個功課,真是有意思啊。 不要以為我在這裏開玩笑,神從來不跟人開玩笑,祂的話絕對都是真的。
所以基督徒只要一窮,沒有別的理由,就是什一奉獻沒過關。 我們也知道,有的人根本就沒做什一奉獻;神說得很清楚:《將工錢裝在破漏的囊中》(參: 該1:6),才領的薪水放在口袋裏,一下子就《漏》光了。 想一想,是不是很多錢、賺是賺到了,就是沒留住啊。 我常跟人講,人能賺多少錢,實在是創立世界以前、神就替你註定好了。 只要沒有什一奉獻,不論賺多少,那些錢最後都是別人花的。 退休金嗎? 就丟到鴻園去、全部不見了。 勞碌得來的,那些錢都不曉得到哪裏去了,最後就是什麼都沒有。 最慘的是,錢不僅不是你自己花的,也不是你的兒女花的,真不知道是誰把它花光了。
有一位開餐廳的姐妹,自己下去炒菜,想不到被人家騙了兩千萬! 兩千萬台幣,要炒多少桌菜? 她氣得不得了:『這要是被男人騙了的、也就算了! 我這錢都是被女人騙光的!』 怎麼說? 真是活該;如果什一的兩百萬拿出來,那一千八百萬肯定穩穩地在自己荷包裏。 聖經的原則是,九塊錢比十塊錢好用;這就是神的律。 我們要操練認識神,而操練是要付代價的;《十分之一》就是代價,了解嗎?
【凡稱呼我主啊、主啊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去。】 基督徒有今世和來世的賞賜,還活著的時候就《得》《百倍》,死了、將來還有《永生》(參: 太19:29-30、可10:29-30、路18:29-30);這就是【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】。 所以說什麼都沒有用,只要不遵守神的旨意,你就是【不能……進天國】。 等一下我們會講,什麼叫作【遵行我天父旨意】。
再往下讀、太7: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,主阿、主阿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? 【當那日】,就是主來審判的日子。 這裏說,在審判臺前,會有【許多人】對主說:『主啊、主啊,我怎麼會下【火湖】哩?』 因為:【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……嗎?】 所以像我們這種人,很危險喔,傳道、傳到後來,自己都下了【火湖】,當然會不服氣啊。 我這麼有名的傳道人,帶領的教會那麼大,怎麼我要下【火湖】哩? 主說:『你不下火湖,誰下火湖啊? 你說的話,我都聽不懂啊,我從來沒說過那些話呀。』
太7: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,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罷。 這就是在審判臺前,主對那【許多】【奉】主的【名】,【傳道】、【趕鬼】、【行許多異能】的人所說的話:【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做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。】 統統下【火湖】去吧。 【主啊、主啊,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】;這不是一般的基督徒,坐在這裏的、還不夠資格去問主這句話哩。 那時候排在隊伍裏等候審判,要說下【火湖】,你們心裏就想:『嗯,我的機會蠻大的哩。』 還沒輪到你、就知道這一關自己不會過了,哪裏還會跟主出聲抗議? 看看那些今世比你前面的弟兄都下【火湖】了,你怎麼可能不下去哩?
第22節這裏、說這些話的人,就是自以為有把握審判一定過關的人。 【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】,這些是傳道人;【奉祢的名趕鬼】,這就是大傳道人;【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】,哎呀、這是超級大的傳道人吶。 結果呢? 這些所謂神僕人的,都下了【火湖】,數目還不少 – 【必有許多人】。 如果傳道人都下【火湖】,那些跟隨他的人呢? 當然也跟著下【火湖】去了(參: 太15:14;又參: 賽9:13-16、瑪2:8-9)。 聖經在這裏就說了,傳道人也一樣會下【火湖】。
前面、馬太七章19節說: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】 現在請看、約15:1-2 我是真葡萄樹,我父是栽培的人。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,他就剪去;凡結果子的枝子,他就修理乾淨,使枝子結果子更多。 這裏說:【凡屬我……】,這個【我】就是【真葡萄樹】,就是主耶穌。 那麼【屬】主、卻【不結果子的枝子】,就是不認真、沒能得勝的基督徒;這樣的【枝子】,馬太說、【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】 那麼【凡結果子的枝子】,祂剪不剪呢? 祂要【修理乾淨】;既然要【修理】,會不會剪吶? 會呀,一樣要剪,不要以為就不剪了。
不同的是,【不結果子的枝子】,是一刀【剪】斷、就沒啦;那【結果子的枝子】呢,就不斷修剪、不斷修剪,可得剪上很多刀啊。 你若是那【結果子的枝子】,就禱告:『主啊,好痛啊!』 這時候,就是羅馬書八章說的了,因為《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》,《聖靈》就《用說不出來的歎息》,《照著神的旨意》,《替》你《禱告》(參: 羅8:26-27)、說:『主啊,剪得好! 還不夠,還要再剪。』
你覺得、作基督徒怎麼會不知道該怎麼禱告? 嗯,你的確就會胡說八道,【好東西】不求,求的儘是些莫名其妙的。 所以《聖靈》要《用說不出來的歎息,替我們禱告》;不要以為這個《說不出來的歎息》、讀起來好詩意,實在是主聽你的禱告、太不像話,連《歎息》都歎不出來了:『怎麼基督徒作了這麼久,還在禱告這個?』 就像一個十七、八歲的大孩子,還會禱告求奶嘴嗎? 可是大部份的基督徒就是這樣啊,得救多年了,還需要吃奶嘴;動輒在那裏自怨自艾自憐地,就想得個奶嘴吸一吸,事實上還包著尿布的都有哩。
那麼《聖靈》會怎麼《替我們禱告》? 祂就按著那《鑒察人心的》的意思,《替我們禱告》。 所以,《聖靈》不會照著我們的意思《替我們禱告》。 事實上、我們禱告的場面是這個樣子的;你跪在床前面開口禱告,聖靈在旁邊一面聽一面歎氣,不停地歎氣、歎到幾乎聽不下去了,這就是《說不說來的歎息》。 等你說完了,聖靈就跟阿爸父講:『這個禱告不要聽,都在胡說八道。 我們應該照著祢原來的《旨意》去做;他該受的痛苦,就讓他痛苦。』
把羅馬書那處聖經讀一下;羅8:26-27 况且我們的輭弱有聖靈幫助,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,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,替我們禱告。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意思;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 看見沒有? 【聖靈】聽我們禱告,常常【歎息】到【說不出來】的地步了。 這裏說,【替聖徒祈求】,乃是【聖靈】【歎息】的【祈求】,因為我們的禱告、實在不知道都在講些什麼。 聖經說得很清楚,【聖靈】會【替】我們禱告,而且是【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】。
這樣,一面你禱告,一面聖靈也向天父說話;如果你的禱告不像樣,【聖靈】就照著神的意思【替】你【祈求】,神就垂聽【聖靈】的【祈求】,因為你的禱告對你沒有益處 – 羅8: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;神使【萬事都互相效力】,於是倒霉的事就臨到你了 – 神是有意這麼做的,才能【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】。 我們常講、萬事如意,可是我幾乎不講這個話,千萬不要如我的意,因為如了我的意,就不如神的意。 如我的意,我就發財了,然後就離開神;但是如神的意,給我很多困難、修剪我,我才能【得益處】。
【萬事都互相效力】,意思就是神興起環境來試煉你,好【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】。 人成功了,會不會驕傲? 變得驕傲,是【益處】、還是害處? 有錢人會不會狂妄? 我看過有錢人狂妄的樣子、竟然會說:『人生不如意事、十常八九,我怎麼都沒有這種感覺?』 這話就是『三光翁』的翁娟娟說的,股票做得最得意的時候,她就說了這個話;只是話說完,第二年,她就被抓,關進牢裏去了。 我真想去探監、問她:『人生不如意事,是不是十常八九啊?』
人一得意、太順利,就變成撒但了;撒但就是這樣,牠太順利了、才變成魔鬼的。 但是神使【萬事】、【都互相效力】,【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】;誰是【愛神的人】? 【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】。 好,回頭看約翰福音十五章3節、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,已經乾淨了。 神修剪我們,用的就是祂的【道】。 繼續、約15:4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你們裏面。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,自己就不能結果子;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,也是這樣。
神跟我們要的是【果子】。 要【結果子】,我們就一定要在主【裏面】;只有在主【裏面】,才能【結果子】。 主在這裏舉了例子,【枝子】若不在【葡萄樹上】,牠怎麼【結果子】? 我們可以隨便拿一根折下來的樹枝,巧妙地掛在樹上,看起來像長在樹上似的 – 可不可以做到這樣? 可以;但是這根樹枝並沒有住在這棵樹上,牠就不會【結果子】。 今天很多基督徒,就像這樣、掛在【真葡萄樹】上面,沒有讓神【常在】他【裏面】。
再讀一次:【你們要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你們裏面。 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,自己就不能結果子;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,也是這樣。】 神來審判,就看【果子】。 今天你不【在】主【裏面】,你【就不能結果子】。 下面怎麼說? 約15:5 我是葡萄樹,你們是枝子;常在我裏面的,我也常在他裏面,這人就多結果子;因為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作甚麼。 【枝子】不住在【葡萄樹上】,怎麼可能【結果子】? 就是住在上面的,那【枝子】還不一定就能【結】出【果子】來哩 – 那麼不住在【葡萄樹上】的,就一定不會【結果子】了。
下面、約15:6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,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,人拾起來,扔在火裏燒了。 這裏講的就是【火湖】。 這裏告訴我們一件事,要【常在】基督【裏面】;如何能夠【常在】基督裏呢? 約15:7 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 重點在這句話:【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】。 其實講了半天,得勝的關鍵就是這句話。
你說:『我常在主裏面。』 可是、你有感覺嗎? 在基督裏,有感覺嗎? 基督徒喜歡用感覺跟隨主;或是:『今天很祥和。』、或是:『今天很倒霉。』 這些感覺沒有用,跟隨主、不是在感覺裏的 – 跟隨主,要在真理裏。 真理是什麼? 到底我有沒有在基督裏,我不知道;但是基督的【話】有沒有在我裏面,這個我知道。 【你們若常在】主【裏面】,主的【話】、【也常在你們裏面】。
什麼意思呢? 就是主的【話】在我【裏面】、成為我的命令,這樣,我就【在】主【裏面】。 譬如賺了錢、什一奉獻,有沒有過這種感動? 有啊,可是聽不聽? 聽了,就【在】主【裏面】;不聽,就沒有【在】主【裏面】;意思就是這樣。 神的【話】給你,你聽從了,你就是【在】主【裏面】;否則你就不在主裏面。 再讀一遍:【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】;整本聖經講的就是這個。
【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】,跟主的【話】【常在】你【裏面】,是一件事,不是兩件事。 基督徒要把神的【話】存在心裏、當作命令;什一奉獻,是勸告還是命令? 是命令啊。 今天你不按照規定繳稅,你就犯法;你不按照《十分之一》奉獻,也是犯法。 不按規矩繳稅、還有可能逃得掉,政府可以騙過去;但是不照著《十分之一》奉獻,神能讓你騙得過去嗎? 神是沒辦法騙的,什一奉獻是沒得逃的。
【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】;下面就說:【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】 基督徒常常很軟弱,就因為沒讀上面那句,只讀這句:【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】 然後你說:『我祈求啦,怎麼都沒成就哩?』 不奇怪呀,神聽禱告、是有條件的。 如果主的【話】在你心裏、成為命令,凡事你都照著祂的意思做,你禱告,神一定聽。 事實上,有神的命令在你【裏面】,被神的命令限制住,你也不致於胡亂禱告了;然後才是:【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】
接下去、約15:8 你們多結果子,我父就因此得榮耀,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。 原來我們什一奉獻了,神會【因此得榮耀】。 人家一看,這麼愛錢的吳明憲,都肯把《十分之一》奉獻了,心裏就說:『這個上帝真了不起!』 就是這樣,神【就因此得榮耀】;在撒但面前,太有面子了。 記得神跟撒但在談論約伯的情景(參: 伯1:6-12)嗎? 撒但說:《約伯敬畏祢,豈是無故呢? ……祢且深守,毀他一切所有的,他必當面棄掉你。》 結果一天之內、四個壞消息接踵而至,約伯失去所有的財產,連十個兒女都沒了。 但是約伯卻說:《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》(參: 伯1:20-22) 他仍然不犯罪。
後來撒但又跑到耶和華面前,耶和華就說:《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? 地上再沒有人人像他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;你雖激動我攻擊他,無故的毀滅他;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。》(參: 伯2:1-6) 約伯實在讓神非常有面子;這就叫作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】。 弟兄們,我們【結果子】,天上的阿爸父就很有面子啊。 好,那麼要怎麼【結果子】呢?
現在我們要讀的,是很大的事情;請看、提前3:15 倘若我耽延日久,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;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 要知道,基督徒在這地上行事,是有一個很具體的規範的,就是在神的【話】裏【行】。 每時每刻,你心中的較量,就在神的【話】裏,神的【話】會給你找出一條路來。 所以開頭、我們講過,不是遇到困難、禱告禱告,然後事情就挪開了的。 神要你藉著祂的【話】,找出那條路;常常在『山窮水盡』的時候,神的【話】就帶你進到『柳暗花明』的所在。
今世經歷艱難困苦,只要神的【話】【常在】你【裏面】,你就能得著引導,生命就愈來愈長大。 我們在困難中禱告神,不是為了求神把環境挪開,而是神要因著你的禱告,給你忍耐、給你安息。 於是當你在困難中安靜下來,跟神交通,神就開你的眼睛、給你新的看見,讓你做出調整,慢慢地你就會走出一條路來。 就在這些過程中,你的生命就長大了。
首先,你會認識神;喔、原來事情可以這樣做? 再來,你會了解,在最困難的時候,神還是會給我一條路走的。 要知道,每一個環境,都是【萬事】、【互相效力】的;量給基督徒一個難處,不是為了要你垂頭喪氣、或放棄大腦 – 環境的臨到,是為了讓我們依靠神。 即便看起來很危險,神的【話】在你的【裏面】,就能讓你一步一步地、從困難中走出來。
這就是生命的操練;否則、神安排環境做什麼? 為的就是叫我們在其中【得益處】,愈來愈能夠忍耐。 當我們在抱怨的時候,是沒辦法思考事情的;當你整天憂慮不歇,就看不見別人、更看不見環境背後的神。 就在環境衝擊之下,神要我們把心安靜下來,倚靠祂、對祂有一個信心。 這樣慢慢操練、常常操練,就知道每一個環境都是有原因的;看起來再沒道理的環境,都是一個叫你【得益處】的環境。 神就是要我們操練,在困境中倚靠神的【話】、走出來,使我們的生命【得益處】;因此我們就得以愈發認識神。
這裏說:【你……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】;我們在神的家裏,不是只坐在那裏聽,要知道該怎麼做。 看下一節、提前3:16 大哉,敬虔的奧祕,無人不以為然;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裏。 前半節、我讀一遍給你們聽:【大哉,敬虔的奧祕,就是神在肉身顯現】;真理就是這樣。 中間的【無人不以為然】,是形容這個【神在肉身顯現】的【敬虔】,乃是一個【大哉】的【奧祕】。 所以我們要看的是這個:【就是神在肉身顯現】。
【神在肉身顯現】,就是神的【話】住在我們【裏面】,要在我們中間【顯】出神的【話】;簡單地講,就是要把神的【話】活出來。 下面說:【被聖靈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裏。】 看見沒有,《道》、《成了肉身》(參: 約1:14);你的什一奉獻,有這麼大的回響,很恐怖的,【被聖靈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裏。】 意思就是,你【裏面】有基督的【話】、並且照著做,便是【神在肉身顯現】了。
神就是【話】(參: 約1:1、來1:2、來11:3);《太初有道……道就是神》。 這個《道》,今天就住在我【裏面】,我【遵行】這個【話】,《道》就在我的【肉身】【顯現】。 當《道成了肉身》、【顯現】出來,是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。 這不是被什麼阿貓阿狗叫好,而是要【被聖靈稱義】,這是三一神的靈神吶,是實實在在運行在我們裏面的神吶! 還要【被天使看見】;天使看的不是歐巴馬、也不是胡錦濤,天使看的是神的【話】在基督徒【裏面】、基督徒順服而活出來的生命;這個叫作【被天使看見】。
還要【被傳於外邦】。 我們以為傳的應該是郭台銘,看他們公司又跳了幾個人? 那個毫無意義。 人生的意義,在乎神的誡命、神的話語、神的旨意,在基督徒身上通行。 每時每刻,我們的心思意念,有許多隱藏的黑暗、驕傲、詭詐等等己的利益,寧可犧牲別人……;這些污穢,我們如何能夠放下? 又如何為主捨己(參: 太16:24-25、可8:34-35、路9:23-24)? 當我們靠著【遵行】神的【話】、活出這個捨己,天地之間就引發了如此震憾的迴響,厲害!
再讀一遍:【被聖靈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裏。】 那天在審判臺前,看的就是這個;外邦人看見這樣的事,鼓掌叫好啊 – 《我們成了一臺戲,給世人和天使觀看。》(參: 林前4:9) 我們再看、箴2:1-8 我兒,你若領受我的言語,存記我的命令,側耳聽智慧,專心求聰明;呼求明哲,揚聲求聰明,尋找他如尋找銀子,搜求他如搜求隱藏的珍寶,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,得以認識神。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;知識和聰明,都由他口而出;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,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;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,護庇虔敬人的道。
【我兒,你若領受我的言語……】。 這是神的【言語】,【領】、就是領會,【受】就是接受;有些話我們不能領會,就無法接受。 神的【言語】,就是聖經,我們要【領受】。 《應當一無罣慮》(參: 腓4:6);這個話、誰能【領受】? 你覺得可能嗎? 但是:『才下眉頭,又上心頭』;這個、你一定明白。 憂愁,是如影隨形啊,這個我們都能理解;但是什麼叫作《應當一無罣慮》? 看不懂啊 – 你若不能領會,你就不會接受。
聖經在這裏說,要領會神的話,接受神的話 – 【領受我的言語】;然後把這話存在心裏,當作命令。 我們查經,為的是要把神的話解開,讓人明白、領會、而能接受,讓神的話成為基督徒生活實際中的誡命。 神的話,是命令,不是讓你參考的。 下面說:【側耳聽智慧,專心求聰明;】這又是什麼意思? 我【裏面】有了真理的《規模》(參: 提後1:13;又參: 羅2:20),在生活中我就要【側耳聽】我【裏面】的神的【話】,向神的【話】【專心求聰明】。 遇到一件事情,就向【裏面】的主求問:『這個時候、我該從聖經的哪一句話得幫助?』 要【側耳聽】、【專心求】。
再來、第3節:【呼求明哲,揚聲求聰明】;當我藉著【裏面】神的【話】,跟外面的環境較量出一個結論,還需要找人討論 – 這就是【呼求】、就是【揚聲】。 也就是說,這時候已經從個人【裏面】的【側耳聽】、【專心求】,進到與人討論的階段了。 那麼要找誰討論呢? 要找一個生命成熟的基督徒、跟他交通,事情能不能照著裏面的引導去做;這個叫作【呼求明哲,揚聲求聰明】。
第4節:【尋找祂如尋找銀子,搜求祂如搜求隱藏的珍寶】。 『國家寶藏』、那部電影都看過吧? 利用一個線索、引出再一個線索、……,就找到那個寶藏了。 這裏的意思是,在環境中【尋找】神,要去【搜求】神,就如同【尋找】【搜求】那【銀子】跟【珍寶】。 在每樣事情上,常常思想、與神交通:『我這樣做,對不對?』 每一個環境,都是神要我們操練【尋找】、【搜求】祂已經豫備好的出路,好像【尋找銀子】、【搜求隱藏的珍寶】一樣。
第5節:【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,得以認識神。】 一步一步在環境裏操練,走到後來,你就會【認識神】。 剛才說過了,神給我們環境,叫作【萬事都互相效力】,都是難處 – 但是都有出路。 我再說,神不要基督徒遇到事情就閉著眼睛、傻傻地在那裏禱告。 老師考數學題,你不會、舉手問老師答案,老師會馬上告訴你嗎? 當然不會,他要你自己想、自己找答案。
小孩子不聽話,媽媽要到【裏面】尋求,【側耳聽智慧,專心求聰明】。 然後晚上爸爸回來了,就跟他討論,這就是【呼求明哲,揚聲求聰明】;到底孩子該怎麼對付、才有用? 而且還不能生氣,或是《惹兒女的氣》(參: 弗6:4、西3:21),你就不在神的【話】裏了。 可是不打、不罵,這也不是上上之策啊。 到底路在哪裏? 你要去【尋找】、去【搜求】,像【搜求】【隱藏的珍寶】一樣。
每當太太向我告兒子狀的時候,我要小心、首先就是不能生氣,因為只要動了血氣,就會落在仇敵的《詭計》(參: 弗4:14、弗6:11)裏,然後再安靜地思考:『主啊,事情該怎麼處理?』 這就是【側耳聽智慧,專心求聰明】;一定有方法可以解決問題的,再難搞的孩子,還是有一個竅門、可以把他搞定。 想到竅門是什麼了,夫妻倆就商量一下,就是【呼求明哲,揚聲求聰明】。 很多父母親管教孩子,輕易動怒、舉手就打,那就完全不再靈裏。
比方這狗看到人就撲,撒但就在你裏面說:『狗就是要撲人的嘛,不然怎麼叫狗哩?』 於是你就放任牠、見人就撲。 當然不是這樣,狗絕對是可以教導、可以訓練的。 很多事情,要去思想,找出神在環境中為我們豫備好的路。 這是一定要操練的,你愈操練、愈純熟,你就愈【認識神】;這裏說:【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,得以認識神。】
第6節:【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,知識和聰明,都由祂口而出】。 持續操練、照著神的話在環境裏倚靠祂的帶領,日積月累,你勢必愈來愈有【知識】、也愈發【聰明】。 現在我聽笑話、都沒法有那個『笑果』,因為一開口,我就知道結論。 前幾天有人跟我說了一個笑話,有一個人喝醉了,上車卻找不到方向盤,就打電話報警、說方向盤被偷了……。 他講到這裏的時候,我已經知道答案了;那個喝醉的人根本就坐在車子後座,才會找不到方向盤啊。 所以說笑話的人,最後講出同樣的答案時,我一點都不覺得好笑。 其實、不是笑話不好笑,只是他一講,我已經知道結論了。
我舉這個例子的意思是什麼呢? 【耶和華賜人智慧,知識和聰明,都由祂口而出】;就是當你在生活中持續操練神的話,很多事情、你的判斷就來得又準確又快速 – 只是笑話、就不覺得好笑了。 學生在學校讀書,老師會教各種的定理,可是他考試、絕不會超出教學的範圍;這是一個不變的公式。 【我兒,你若領受我的言語,存記我的命令…】,結論就是:【明白敬畏耶和華,得以認識神。】 為什麼? :【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;知識和聰明,都由祂口而出】。
神的【話】是公式,在生活裏、就是應用了,我們要每天操練應用神的【話】。 對付老公,要在靈裏;對付老婆,也要在靈裏 – 老婆不好對付哩。 如果你覺得、老婆的問題通常都處理不了,那是因為你從來沒有《連於元首基督》(參: 弗4:15);如果丈夫能夠《連於》主耶穌,保證能把老婆擺平。 神是【賜人智慧】的神,祂讓人足以《治理》(參: 1:28)一切,《惟獨》人的《舌頭》《沒有人能制伏》(參: 雅3:3-8);所以要操練《勒住》《舌頭》。
所以我常說,基督徒的每一天都很重要 – 此刻,你有沒有在主的【話】【裏面】? 現在就可以! 每天都要操練、住在主的【話】【裏面】,你愈操練,就愈有【聰明】和【智慧】,並《知識和謀略》(參: 箴1:4)。 第7節:【祂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,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;】接下去、第8節:【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,護庇虔敬人的道】。
在生活裏操練應用神的【話】,得著的【聰明】、【知識】、【智慧】和《謀略》,可以保護你、成為你的【盾牌】,並且愈發往前。 神的【話】不僅使人有能力,還會使人《凡事謝恩》(參: 帖前5:18)。 遇到事情的時候,神說的《應當一無罣慮》、這句話,就能將《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》,出來《保守》你的《心懷意念》(參: 腓4:7)。 無論如何,神的【話】使你在任何環境裏,都能找到出路。
老師出題考試,一定都有答案。 神興起環境,是沒有偶然的,都是設計好的,叫【萬事都互相效力】,好使我們【得益處】。 做數學應用題,題目看起來好像沒有答案,那就叫難題;可是慢慢想、慢慢想,這裏畫一條補助線、那裏……,轉著轉著,就把答案轉出來了。 在我們的生活裏,也是這樣;看起來好像無解,其實沒有一個環境會找不到出路。 哪有無解的數學題? 無解、就送分 – 神不會出這種題目,好不容易叫【萬事都互相效力】、興起一個環境,怎麼會白白送你分哩? 祂要的是操練你從其中走出來。
我作基督徒,每樣事情一來,先感謝主 – 因為神給我拿分的機會。 通常我們聽見一個壞消息,就是生氣、要不就是抱怨;氣什麼、怨什麼? 這件事情、沒有偶然,是神設計給你的,你只管小心應付,像拆原子彈一樣,拆錯一條線、它就爆炸了;可是慢慢地、小心仔細地拆,它就安全解體了。 如果我要成為一個拆彈防爆專家,要不要給我很多難拆的炸彈、操練拆除啊? 其中有偽彈、有假線路……種種偽裝,要欺騙你、叫你拆錯。 可是當你成為專家,就一定找得到正確的線路,安全拆除那個炸彈。
這就是【智慧】、【聰明】、【知識】、和《謀略》。 只要一直活在神的【話】裏、操練應用神的【話】,到審判那天,你就能過得了關。 考博士學位,要不要解出很多難題的答案? 那麼作基督徒、難道都不需要做題目嗎? 今天我很實在地告訴你們,什麼叫作【遵行我天父旨意】? 就是箴言二章這段話 – 單是第1節,對大部份的基督徒來說,就已經很難了,因為不讀聖經,怎麼【領受】、如何【存記】神的【話】呢? 先有第1節,然後就在生活裏應用、操練。
狗生病了,也有出路;雖然最後一個出路,可能牠就死掉了 – 這其中都有神為我們豫備的功課。 弟兄們,真要每一天地,在現實的環境裏面對難題,好好操練、把神的【話】活出來;就像詩篇說的:《求祢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。》 唱歌要操練,怎麼帶詩歌敬拜、也要操練。 神造這個世界,是為我們操練生命而造的,絕不是叫我們來這地上白走一遭。 弟兄們,要操練,不只要《得生命》,還要《得的更豐盛》(參: 約10:10)。 感謝主,今天就分享到這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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