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同他走二里
经文: 马太福音五章38-42节
太5:38-42 你们听见有话说: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 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 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 这处圣经是非常难懂的;祂说:【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】 所有的人听见这个话,总有一个共同的反应:『怎么可能?!』
我有一个小我一岁多的弟弟,有一天我推他一下,他就打我一拳;我不甘心、就更用力地打他一拳,结果他就用力打我两拳;没两下、我们就打起架来了。 这是什么? 这就是【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】 今天在这地上,兄弟反目、夫妻离婚、……等各种的决裂,都觉得是对方太超过了、以至我不能忍耐,一定要讨回公道。 这是人的天性,然而从来不能解决问题。 圣经在这里却说了一个很奇怪的道理;祂说、人家要你的【里衣】,你就连【外衣】也让他拿去。 马太福音这段话,十几年、我都不知道祂到底在说什么。
儿子在台湾、有个小提琴老师,非常严格。 他收学费,一个小时三千块台币,在台湾、算是很贵的学费;那么一年下来,收入有一千多万 – 怎么会这么多? 原来他的课,每天从早上八点多开始,排到晚上七、八点,一个学生接一个学生、不停的;每一天如此,连礼拜六、礼拜天都不休息。 就是这样,一年可以赚到一千多万,却也因此、他总是非常疲惫。 这个老师很喜欢冰咖啡,但是因为他血糖高了一点,所以平常他的太太就限制他的饮食,包括冰咖啡在内、是不准他喝的。
每次儿子去上课,都是我太太陪着去的,后来就知道老师喜欢冰咖啡,就在儿子去上课的时候,常常就买了一杯冰咖啡、带给老师。 刚才讲了,一堂课收三千块;冰咖啡呢? 一杯四十块台币。 这样,三千块的学费、跟一杯四十块钱的冰咖啡,哪一个对老师来说、会有感觉? 儿子上课是下午三、四点,老师已经从一早马不停蹄地工作了七、八个小时,非常疲累 – 这时候看见冰咖啡,就像救命一样地,于是心情大好、非常高兴。 在老师的期待里,你付他三千块钱,他认为是应该的 – 而他对儿子那份额外的照顾,却是由于那一杯四十块的冰咖啡。 弟兄们,通常打动人心的,并不是昂贵的金钱物质,而是一个真心关怀的小动作。
也就是说,人一生的付出,在乎的不是代价高低,而是分寸拿捏之间、我们觉得该做多少? 事实上,当对方觉得是你不必做、不该做的事情,而你做在他身上,这会使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。 规定早上八点半上班,你便八点半准时进公司 – 老板不会有什么感觉,他认为这是应该的。 可是你提早十分钟、八点二十就进办公室,老板看了、会觉得怎么样? 早上八点半上班、到下午五点半下班,这段时间你的工作,不会得到任何感谢 – 可是你提早十分钟上班,老板就会觉得、这是一个认真努力的员工。
在宏碁任职的时候,我部门有很多人,其中有个职员、是个老外,在我看来,他准时上班,也认真工作;老外很少工作那么认真的。 比方下午的上班时间、公司规定是一点钟,通常我或者已经外出、或者还在自己办公室里忙,所以很少在午餐时间进出。 然而就在我跟他共事的那几年当中,有两次我正要外出,电梯门一开、他走出来,那是刚用完午餐的时候 – 我看了一下手表,十二点五十分,他提早五分钟进办公室、准备开始工作。 那两次相隔大概一个多月,他都是提前十分钟进办公室上班。 就这么两次的提早十分钟,让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。
一点钟上班,你一点零五分进来、或是十二点五十分进来,相差不过十五分钟 – 可是这十五分钟,影响你的前途有多大、知道吗? 【以眼还眼】、【以牙还牙】,就是所谓大家公认、理所当然的事。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,不要【以眼还眼】,而是应当【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】 – 这个【一里路】、就是一点钟准时上班,【二里】就是提早十分钟进办公室;后者会让老板对你的表现加分。
刚进宏碁,我的工作是董事长特别助理,办公室就在董事长的隔壁。 那时我就是按照马太福音这处圣经所讲的,跟老板共事。 老板要求明天看的报告,我一定今天就交出去;他要求写一篇三千字的简介,我一定写五千个字。 我所做的每样事情,一定比老板的标准、再高一点。 还有,老板交待事情,我绝对不是听他讲完就算了,我一定会反问几个重点,再一次确认他所要的是什么。
老板是非常忙碌的,交待事情常常讲得很简捷、就是两句话,有时候那件事情、连他自己都还没想得很清楚。 所以每次当我听完,觉得事情的决定不是很好,我会再去找他,请示清楚,他要的结果、到底是不是如他所交待的那样。 特别是他面对的是全盘的经营层面,所以难免考虑不甚周全,既然交待给我的、是有限的范围,我自然可以思考得比他深入。 因此从施先生与我共事开始,我永远给他更多、更完善的结果 – 总是他叫我【走一里路】,我便【同他走二里】。 从来没有老板希望我给他一,我就只给他一;永远是他要【一】,我给他【二】,他要我的【里衣】,我就【连】【外衣】都给他。
到宏碁之前,我在ProKennex负责国际营销,把第一个台湾自创品牌卖到全世界;所以在当时,我是台湾唯一具备自有品牌营销国际经验的人。 因此担任施先生的特助、八个月以后,施先生便独排众议,力保我一定能够胜任宏碁国际营销的主管职务。 然而,我最大的弱点,就是没接触过计算机;Prokennex卖的是网球拍,跟计算机是很不一样的产业。 所以要我转任marketing这件事,宏碁的人评会就是一个很大的阻力。
那些专业计算机人讲了一句话:『我们是high tech.,你是做commodity、一般商品的,凭哪一点做PC的营销?』 整个marketing部门有一百多个人,从PM、产品研发开始,整个方向、目标就要掌握清楚,所以全公司的人都大表疑虑。 但是施先生极度肯定,我负责这个部门,一定可以把宏碁的国际营销做得很好。 为什么施先生敢这么做? 因为作为他的特助,我的绩效十分有力地说服了他;跟我共事,他的感受就是愉快两个字 – 就因为他要的是【一】,我永远给的是【二】,绝对超出他的期待之外。
我们在工作上,如果你未能得到应有的回馈,会不会觉得不平? 会;但是神不要我们这样,神要我们与人共事、互动,都能让人占点便宜。 企业要做大,商品一定要便宜、质量一定要好、服务还要有效率;这样,你就会得天下。 弟兄们,成功的秘诀就是,人家跟你要【一】,你永远都给他【二】;他的期待是【里衣】,你就【连】【外衣】都给他。 一切超出对方期待的部份,就是你最成功的地方。
刚才唱的诗歌说:『主啊,祢是生命本源,在祢光中,必得见光。』(参: 诗36:9) 在这地上、我们一生都是瞎子;怎么说呢? 我们跟人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计较,计较到寸土必争;当人对待我不公平的时候,我就怀恨在心。 所以这处圣经、我们根本就读不懂,怎么说人家叫我【走一里路】,我就要【同他走二里】呢? 弟兄们,陪他走两里路,你就交到一个朋友了;人家觉得你很够意思,你就留下一个好印象给他。 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个老外,提早十分钟进办公室,就让我对他有非常好的印象。
稍微想一下,你这一生占了人家多少个五分钟的便宜? 就这五分钟,你失去了别人对你的信任;这样值得吗? 一个有智慧的人,跟人相处,就会为人做许多、他认为你不必也不该做的事情 – 这就是主耶稣说的,人家跟你要【一】,你就给他【二】。 那时候作施先生的特助,他交待的事情,我总是手脚很快地做好;三天要交出去的报告,我一天就交给他了,五天要完成的事情,我两天就做好了。 有一次他给我七天的时间、写一篇人家访问他的文章,结果我一天就写好了 – 他说三千字就好,我写了快五千字、还没到结尾。 最后整整十四页的论文、写完了,登在台湾一个很受重视的杂志上;那篇文章把往后十年、台湾高科技的走向,好像算命一样地都说中了。
这一生在职场上,从不曾让老板有机会问我一句:『那件事情、做得怎么样了?』 永远是时间还没到,我已经做好、交给他,还把重要的地方都解释清楚。 结果作施先生特助的那段时间,反而是我常常找他:『还有什么事要交待的?』 最后他看到我就躲起来,因为实在没事情给我做了,要做的事、都做完了。 他要交待事情给人做,他自己总要有个概念吧? 被我逼到没办法了,他还是找不到事情给我做,我只好坐在办公室里读圣经。 施先生的太太是副总,通常老板好对付,老板娘可不容易,她走过去、发现我在读圣经,就说:『你上班打混啊? 施先生没事情要你处理吗?』 我就老实说:『其实我已经两天没事可做了,施先生就是没事给我做,我只好在这里读圣经了。』
施太太觉得很惊讶,去问她先生怎么回事? 施先生说:『没办法,这个人就是快手快脚,什么事交给他,一下子就搞定了。 我又来不及找事情给他做,就只能让他读圣经了;不然怎么办呢?』 有一天人事部门的主管来找我,他说:『你要读圣经、没关系,可不可以抽屉拉开、放在抽屉里再读? 你不要把圣经就放在办公桌上嘛。』 我说:『又没偷懒,干嘛这样偷偷摸摸的? 我的圣经一定要放在桌子上读。』 他拿我也没办法。
我能得到老板的支持,独排众议、让我一个没碰过计算机的人负责国际营销,就是因为按照他所要的,我一定给得更多。 其实多做那一点点,把事情做好,并且是出人意外的好,就是一生输赢的关键。 为什么有些地方会让你回顾不已? 它是哪里值得你这样呢? 一定有原因。 神说,人家要的是【一】,你就给人家【二】;除了圣经,没有这样的教导。
可是马太福音这段话,让历世历代的基督徒读了、就傻眼,不能明白这究竟是什么。 我们永远是【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】,因为从小就是这么长大的,所以这处圣经是我们无法明白的,在我们的脑袋里、也是听不进去的。 其实读圣经最怕的就是,遇到不懂的地方,我们就不肯照着做。 直到有一天,你愿意照着神的话去尝试,才知道真正成功的秘诀、就是圣经所说的。 能得到人的尊重,让人愿意给你机会,就因为他要求【一】,你做到【二】。
夫妻相处也是如此;你多做一点,对方就会感谢你。 中国的文字,具备相当高的智慧;夫妻常说、我们要相爱,中文就说是『恩爱夫妻』 – 为什么不说『恋爱夫妻』? 『恩』就是做了不该做的、多做的,那就是『恩』了。 一对男女结婚,过程中一定要有恩;下雨了,你就去她公司接她 – 太太不都是这样娶到的吗? 她一出公司大门、看见你,就觉得惊喜:『你怎么在这里?』 很多方面都是这样,你所多做的那一点,就会让对方非常感动;所以她就嫁给你了 – 只是通常嫁了以后,原先你付出的那些『恩』,就再没有了。
弟兄们,我们跟所有的人相处,一定要记住这件事情:【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】 我们跟神之间的关系,也是这样。 在中国开车,常看见有人在高速公路上,就把瓶子从车窗丢出来 – 不是别的,就是瓶子;不然就是罐头之类、什么垃圾都丢。 前两天我到一个卖建材的店铺去,脏得要命;事情办完、坐车回来,半路停下来,司机去买东西,我在车上要吐痰,就拿卫生纸、吐在上面,然后先放在一边。 其实我真想把车窗打开,把那垃圾丢出去,反正在中国、就跟着人家学吧;况且司机下车去买东西,车子没熄火,我下去丢这么一个小小的垃圾,万一车子被人家开走怎么办? 可是神在我里面说:『不可以。』 不远的地方有个垃圾桶,我想了一下,还是把车门打开、下去,快步过去丢了那个垃圾。 这个过程没有人看见,就是我跟神之间的事。
弟兄们,常常做些事情,不要在自己的本位主义里面,总是要向神让步。 大家都把垃圾随便丢在外面 – 到处都那么脏,你多丢一个垃圾,也没感觉的,哪有差别呢? 可是神就是不允许;我就顺服,即便没有人看到,就是我跟神知道。 在职场上、我们总要量量自己的尺寸,多让人家一点便宜,自己挑一点亏;重一点的、我们扛,轻一点的、别人拿;不好做的、我们做,容易做的、给别人。 要把这样的态度养成一个习惯,这是神教导我们要这样的:【有人……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】
【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】 讲一个自己的见证。 刚才讲在宏碁工作,那时候人评会检阅我的资料,发现我大学毕业比一般人晚了两年,觉得很奇怪;施先生只好据实以报:『喔,因为他初中留级两次。』 宏碁都是台大毕业的,在他们眼中,念书会留级、等于是火星人了;施先生这么一解释,大家很惊讶、忍不住哈哈大笑。 可是我从来不念书,所以不留级、那才奇怪。
因为留级、就没升上二年级,所以初一还要再读一年;问题是初一的新生、制服是簇新的,我们留了级,那身旧制服在全班同学当中、就份外明显。 老师上课,一眼看见你是留级生,对你的印象还会好吗? 英文老师对我的印象就很差。 那时候刚好我隔壁坐的也是一个留级生,所以是两个留级生坐在一起。 有一次考英文,十题是非题,我们两个答得一模一样 – 当然、错的也是一模一样。 于是老师就说我们作弊,那次考试就以零分计算。
老实说,我没有作弊,至于那位同学有没有偷看我的答案,我也不知道。 但是他考卷上的答案有经过涂改,我的考卷并没有改过的痕迹。 说我作弊、还要算零分,我不服气,就去找老师理论,辩解我没有作弊。 这么一来,就让老师对我的态度愈发恶劣,从此就更讨厌我了;于是从初一、直到升上初三,只要有机会,他一定找我麻烦。 既然老师找麻烦,我当然要聪明一点,就用功读书、希望考试考好一点;而且上他的课、我就特别小心,所以能打到我的机会就很少。
但是有一次考试没考好,老师就要打人。 初三的男生很叛逆的,对老师是毫不尊敬的;考不好、要打人? 打就打! 一只手直直地伸出去,对老师、看也不看一眼,你要打就打好了! 打完,脸色之难看,头也不回地转身回到座位上;几个考不好的同学,都是这种态度。 轮到我,老师发现原来我也没考好,又早想找机会揍我,终于逮到了 – 那真是『磨刀霍霍向猪羊』的架势。 全班同学都知道,这个老师就想找我的麻烦,心里都想:『吴明宪这下惨了!』
我走到老师面前,站住 – 人家只伸一只手,我把两只手伸出去、双掌并拢 – 等候老师的板子。 那个板子大概有三公分那么厚,一棒子下来、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? 我是从小挨打长大的,几乎快练成一身的铜筋铁骨,哪里怕打呢? 可是那一天,老师把他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,紧握又厚又粗的板子,高高举起、重重落下:『啪!』 那一板子下来,我的两只手掌立刻失去知觉、麻到一点感觉都没有了。 可是我里面觉得是自己不对,考试没考好,挨打是应该的,我们应该接受老师的惩罚。 况且这个时候,对我来说,老师就是【恶人】,我就应当【不要与恶人作对】才是;所以别人伸一只手挨打,我伸出去的是两只手。
老师打完了,我放下两只麻到没有知觉的手,仍然面对老师,向后退两步,立正站好,向着老师、行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! 我没有说话,但是那个感觉就是谢谢老师的管教;然后慢慢转身、回到自己的座位上。 想不到,全班股掌,有人说:『吴明宪,你真性格!』 我的位子在最后面,坐下来、看见站在讲台上的老师,整张脸涨得通红 – 但是面带微笑。 那一天,我就是陪人家多走一里路,对我持续了三年的恶感,全部烟消云散。
从此老师看见我、就觉得对我有亏欠,不应该那样对待我。 他并没有说什么,我也不必讲什么,彼此就是知道对方心里的感受。 奇不奇妙? 就多走一里路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会发光的! 否则,就是你打我一下、我打你一下,【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】,到最后你刺我一剑、我砍你一刀,同归于尽。 人与人之间,你把界线画得泾渭分明的结果,就把自己的一生搞砸了。
圣经最难的就是,祂用白话文告诉你、你都听不懂。 这首诗歌就说:『在祢光中,必得见光』。 神的话摆在这里,直到圣灵光照我们,否则就是读了一百遍,也不会明白。 【不要与恶人作对】(另参: 传7:16-18);老师对我不好、不公平,我就跟他作对 – 像那些同学,老师打完手心,头一甩、转身就走,这有什么意思呢? 究竟你要把自己的人生走向哪里呢? 我常讲,神的话非常奇妙,当你愿意操练、去经历,就会发现祂比什么都宝贵。(参: 伯28:12-28、诗19:7-11、箴3:13-20、箴8:10-21、路1:37、来4:12-13) 戴维就说:《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》(诗119:105) 当你真正认识神的话,就会后悔信耶稣、信得太晚;如果早知道神的话有这么大的能力,一定早早就信了 – 那么,可能这个婚就不会离了,可能这些损失就不致发生了。
弟兄们,当你觉得别人亏欠了你,很有可能就是你要失败的时候。 我也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情。 研华科技是一家非常成功的企业,在全世界计算机信息业、是数一数二的,在台湾、和中国,她在相关的专业领域的排名,也都是第一大。 我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七年,从营业额两亿,做到一百亿;七年之内,这样的成长是非常惊人的。 事实上,在公司、我就是那个可以跟老板拍桌子的人。
有一次,我跟老板两个人一起到德国出差,参加CeBit展。 那是全球最大的商展,有二、三十个馆,每个馆都很大,如果要从头到尾看一遍,恐怕一个礼拜都看不完;就是光走路、快步行走,一趟下来也要走上好几个钟头。 那一天我跟他两个人,就是看展、走到累得不得了,一时找不到坐的地方,就干脆找个角落蹲下来休息;很多人都是这样,不是只有我们。 一面休息,老板突然对我说:『明宪,你有没有发觉,在公司一千多个员工的眼中,你就是老板了?』 他是真正的大老板,我是副总、一个小股东,他说这个话,你们觉得这是好意、还是恶意? 他是好意。
他自己曾经说过,我进研华以前,他经营公司、就像独自推一块巨石往山上走;但是从我来了以后,他就像站在山顶上,用绳子绑一块大石头、垂下山坡,而且绳子想放多长、就放多长。 这个话倒是真的,每一次我要改变一些事情,他就把我拉住 – 可是当他觉得我的做法可行,他才把绳子放长一点。 简单地讲,就是我加入公司以后,他很轻松,但是我非常劳苦;这也是我一直觉得很不甘愿的地方。
所以当他对我说、公司员工都看我是老板的时候,我很不以为然,心中有些忿忿不平。 面对他出于好意的一番话,我就直接回答他、说:『我不是;你才是老板,我不是老板。』 结果这个回答,大大地得罪了他。 如果冷静一点、把圣经的话好好想一想,【不要与恶人作对】,【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】,那一天我就不会那样回答,我会说:『这一生我遇到聪明的老板只有两位,一位是施振荣,一位就是你了。』 然后告诉他:『我在公司、会让人觉得我是老板,都是因为你给我机会;这些机会是很难得的,我很感谢你。』
这样说不是很好吗? 我偏偏讲些绝对不该说的话;结果努力了七年,最后还是离开了;就是一句话的差别。 弟兄们,摔跤可以再爬起来,但是千万不要连怎么摔的都不晓得。 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,所以继续以同样的姿势、一摔再摔。 难怪戴维说,神的【话】,【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】。 如果今天我还在研华,那真是权倾一时,呼风唤雨、要什么有什么;但是我选择离开 – 为什么? 因为计较。
神要我们操练,在任何环境里都能得到最大的祝福;这是非常困难的。 但是再难搞的人,只要他跟你要【一】、你给他【二】,他都会变得容易对付;什么样的人,你都能搞得定。 如果你有办法搞定所有的人、包括最难搞的人,你就厉害了、绝对会是一个最成功的人。 神没有给我们一双翅膀、超人的异能,但是凭着祂的【话】,你不必跟对方比力气,你可以把他变成你的朋友,他会成为你力量的一部份 – 你就是最有力量的人,没有人可以超越你。
我们在这世界操练往前,要知道这世界有许多的奥秘,而这一切的奥秘,都在神的话里面。 平常我们总是任凭自己的天然、率性而行,好像多年前流行的一首歌说的:『只要我喜欢,有什么不可以?』 坦白告诉你,如果想要成功,凡是你所喜欢的、都是不可以的 – 你不喜欢的,才是你该做的。 神带领我们操练《舍己》(参: 太16:24-25、可8:34-35、路9:23-24),我也常对员工讲话、告诫他们,不要做自己喜欢的决定,而是要做对的决定。
譬如学生,放学回家、什么是对的决定? 是读书、还是看电视? 读书是对的决定,看电视是喜欢的决定。 通常我们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决定,并不是对的决定。 然而,对的决定、做得愈多,你的表现就会愈好;人生就是这样。 早上早起,是对的决定、还是喜欢的决定? 有人说:『我好喜欢早起!』 有这种人吗? 为什么你们听了会觉得好笑? 因为没有人喜欢早起的。 可是所有成功的人,每天都早起。
在上海管这么大的厂,八点半是规定的上班时间。 但是我每天早起、六点多就到公司,坐在那里、看员工几点上班;这个主管七点半到,算早 – 已经比我晚一个小时了。 就从我自己早起做起,整个厂渐渐就转往正向的发展;如果每一个主管都能七点半进厂,全公司就不会有员工迟到。 事实上,八点半上班,我是七点四十就开主管会议。 老板如果早到,公司再多的人、全都会早到;如果一天的开始,整个厂、每项工作的螺丝都栓紧了,这样公司才会做得好。
一生当中,不在乎得着多少掌声、多少认同,重要的是你做了什么、说了什么。 今年一月份,在波士顿举办了一场音乐演奏会,演出者是一位很有名的小提琴家,Jushua Bell、乔舒亚贝尔。 只要是他的演奏会,门票至少一、两百块美金,而且一定卖光,慢一点、就抢不到了。 就在今年一月份这场演奏会之后、不到一个礼拜,华盛顿邮报邀请他作另一场出人意表的演出。
Jushua惯用的是一把1713年、Stradivarius黄金时代制作的小提琴,距离今天十几年前,价值就高达到三百五十万美金。 华盛顿邮报就请Jushua到一个广场的地铁站入口,穿着平常衣服、戴一顶普通帽子,拿着他惯用的Stradivarius在那里演奏。 演奏的曲目,是全世界最困难的曲子,包括巴哈、马赛、舒伯特等等,最后再拉一首巴哈;前后一共45分钟,演出四首最困难的曲子。 结果来来往往、起码两、三千人,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。
事后,华盛顿邮报对这场演出做了统计。 整整45分钟的演出,总收入是三十几块美金,停下脚步聆听的只有七位。 对他的演出、最捧场的人,是一个三岁小孩,站在那里看Jushua表演、不肯走;小孩的母亲强行把他拉走,他就一边被拖着走、一边频频回头望 – 那是最捧场的一位听众。 至于那七位停下来听演奏的人,最短的几秒钟,最长的不到两分钟,然后就匆匆离去。 除此之外,两、三千人从演奏着小提琴的Jushua面前走过去,向左向右、各个方向都有,行色匆匆、没有一个停下脚步的。
这是一场高度精致的演奏会,由全世界最有名的小提琴家、使用全世界最昂贵的琴、演奏全世界最困难的曲子 – 然而,两、三千人亲临现场,却浑然不觉,未曾听见。 弟兄们,这就是我们在这地上、生活的写照;再美好的事物出现在你的眼前,你也未曾发现。 我们实在错过了太多的美好;人生有许多美妙的事物,但是出现的时候毫不起眼。 几百万美金的名琴,苦练一辈子的小提琴名家,演奏最难的曲子,这样的组合、呈现的一场出神入化的音乐飨宴,没有人注意到牠的存在。
如果当时我们也从那个地铁站经过,请问,认为自己会注意到这一场绝妙首选的精彩演出的,请举手? 有人举手 – 我想不尽然,那些没举手的人比较认识自己。 挪亚从造方舟开始传福音、传了一百二十年(参: 创6章),有几个相信得救的? 七个? 不对,那七个是他家里的人。 中国字的『船』,就是用舟、八、口几个部首造出来的;舟就是方舟,八口就是挪亚和他三个儿子、总共四对夫妻。 一家人跟着挪亚造方舟,直到上方舟的那一天,他已经对地上的人说洪水要来、说了一百二十年。
可是除了挪亚一家,没有一个进方舟的;新约就说:《当时进入方舟,借着水得救的不多,只有八个人》(参: 彼前3:20);闪是在《洪水以后二年》,才生下长子亚法撒(参: 创11:10)的。 挪亚向他那个世代的人传福音,警告他们洪水要来、这么重要的事,可是没有人信,最后全部灭亡;结果洪水淹没全地,连喜马拉雅山都被覆盖在水面以下《十五肘》,《凡……鼻孔有气息的生灵》,包括鸟类、因为没有落脚的地方,全都淹死了。(参: 创7:17-24)
那个世代除了挪亚一家八口,没有一个人得救。 我们假设一下,今天晚上十二点、主耶稣就来了,请问,你有什么可以跟主耶稣《交账》(参: 来13:17;又参: 耶13:20、结34:10;另参: 彼前4:5)的? 那个时候,你会发觉、这辈子所计较的一切事情,根本无足轻重。 今晚十二点、这世界就结束了,还能留下什么呢? 对我来说,那天没把垃圾直接从车窗丢出去,这件事情做得好;你不要小看它,这件事情在神面前一定有赏赐。
主说:《无论何人,因为门徒的名,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,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人不能不得赏赐。》(太10:42;另参: 太25:40) 不要看一件小小的事、好像没什么份量,在神眼中都有判断;在这地上,神给我们各种的机会,让我们操练生命。 如果我贪便宜,就把那个小小的垃圾随便丢在地上 – 反正满地都是垃圾,又不多我一个 – 你觉得、神看了喜不喜欢? 我再假设,是主耶稣拿起一张卫生纸、吐了一口痰,然后随手丢在地上;对这个耶稣,你觉得如何?
Jushua那天在地铁站拉琴、拉了45分钟,没有一个人鼓掌 – 跟一个礼拜前、在波士顿的音乐厅演奏的情形,完全两样;后者当演奏会结束,听众不仅报以热烈掌声,还一再安可、再安可、再安可! 就说波士顿那一批观众吧,同样的人转移到地铁站的情境里,你认为有几个人会给予同样激情的掌声? 我告诉你,一个都不会。 这样,我们到底替谁鼓掌? 这个世界好不好笑? 这个世界,有没有比Jushua的琴声更重要的声音、是我们没听见的? 有。
说实在的,主耶稣来到地上,也没有几个人认识祂(参: 诗22:6-7、赛52:14、赛53:2-3、可9:12;又参: 太13:55、可6:3、路3:23、路4:22、约1:45、约6:42;另参: 罗8:3、腓2:7),即便那些拥挤祂的人(参: 可5:31、路8:45),也不认识,还不如那个患了血漏的妇人,心里说:《我只摸祂的衣裳,就必痊愈。》(参: 太9:20-21;又参: 可5:27-28、路8:44) 弟兄们,你有这样的信心吗? 你信这位神吗? 你信祂能医治吗? 你信祂能解决你心中的忧愁吗? 今天我们聚会的人很多,可是,究竟是为什么来的呢? 你要不要伸手触摸主、好叫你人生的问题都过去呢? 简单地再问一句: 你信祂是你的救主吗?
弟兄们,你的信心多大,神就有多大 – 祂的祝福就有多大!(参: 来11:6) 承接神的祝福,需要器皿,这器皿就是信;如果这个器皿小,能承受的祝福就小 – 如果没有器皿,就什么也得不着。 我们读圣经,是先有行为,才有亮光,然后就会真正明白神的话。 但是我们总要先求明白,才决定有没有行为;然而圣经是这样的,你信,就有行为(参: 雅2:14-26) – 你信,就能明白圣经。 要得着神话语的亮光,最重要的就是信;你信,就必得着(又参: 太21:21-22、可11:23-24、雅1:5-7)。
一切神的祝福、神的应许,都是《阿们》、都是真的(参: 林后1:19-20;又参: 来10:23),只要你信,每一个现在都是祝福 – 《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》(参: 罗5:2)。 想想看,那天老师一棒子狠打下来、双手发麻,有谁喜欢? 可是就因为有这咬牙切齿、恨不能置我于死地的一棒,让我有机会操练【不要与恶人作对】,深深地九十度一鞠躬,从心里感谢老师的教导。 挨那一棒,心里是感谢、不是怒气,这是不容易的;当时年纪那么小,怎么会有这种智慧? 然而那一个充满感谢的鞠躬,使得老师对我长达三年的恶意,剎那之间完全消失。
弟兄们,其实人的语言能够表达的、十分有限,但是我们的心,常常替我们说话,比言语说得更清楚。 当我不高兴,即便没有臭脸、也没说话,别人还是感觉出我的不高兴。 人与人之间,有一些感受、非常奇妙地不靠言语就能够传达。 所以你认识神的话、遇到事情能够回到神的话里,你的表现就会出人意外的恰当;这样,你的人生就会非常丰富。 愿意我们在这里不只是明白这个道理,更要能够做到;当然,明白神的话,肯定是行出神的话的开始。 老师教你弹琴,你还是不会弹琴,必须自己不断地练、不断地练 – 开始的时候一定弹得不好。
今天在外面跟客户吃饭,有个员工需要把公司一个重要的印鉴、带到工商局去办事,就希望我能回公司把印章交给他。 可是那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,等我回去拿给他、再出去办事,可能时间就太晚了,我就告诉他保险箱怎么开、让他自己开保险箱拿印鉴。 结果他照我的话去开保险箱,第一次、开不成,我也知道他开不成。 我就根据他第一次的经验,再告诉他怎么控制那些按纽和钥匙 – 第二次就打开了。
我们在生活里的问题是,照着所知道的去做,失败了 – 就认为没有用、便放弃了;其实这是因为你不信:『为什么按3838、锁就开了,按4949、它就不开?』 没有为什么,你就是要按3838;你信这个话,锁就打得开,顶多再试一次 – 但是你不信,就开不了。 今天圣经读明白了,并不代表在生活里照着做、从一开始就会顺利;不要说才操练一次,就是操练十次、也不见得事情就完全对了。 但是不论要试几次,操练是非常重要、也不可少的。 打篮球要投篮命中才会得分,可是你投了好几次,球就是不进;投篮成功,是需要长期练习的。
弟兄们,我们在这地上奔走主的道路,愿意都能明白、所有的环境都是神的《恩典》。 就像刚才所假设的,如果今天晚上主就来了,这一生你有几个现在是把握住了、活得很精采的? 顺便一提,我们应该要操练讲小故事,就是生活里的见证,要讲得吸引人,而且还能发人深省,就像刚才我讲Jushua的故事一样;这样就能操练讲道了。 卡内基教人讲故事,前后只花两分钟;前面一分半钟讲故事,花10秒钟作结论,再花5秒钟讲心得,总要在两分钟以内结束。 所以生活里的点点滴滴,都要捡起来、累积着用。 如果今天这篇道、我不讲见证,直接就讲道理、说,人家要你走一里路、你就要陪他走两里路……,你们还是没办法理解马太福音这处圣经到底在说什么。
生活的点点滴滴,很特别吗? 其实每个人都有经历,只是你从来不曾抓住;你不仅要抓住那些点点滴滴,还要整理一下、把牠重现,就是一个精采的故事了。 有人讲笑话很好笑,但是也有很多人讲起笑话、一点都不好笑;为什么? 如果笑话讲完、哈哈哈就完了,这就不会让人觉得好笑。 但是如果你先思想,这个笑话哪里好笑、怎么讲会好笑,练习几次,你再讲的时候,就会让人觉得好笑。 很多人听了笑话,马上转述给别人,边说自己边笑;听的人只是很纳闷,为什么一边说、一边笑个不停? 他到底在笑什么? 于是对方的期待就一直升高,以为听到后面一定非常好笑 – 讲完了,听的人却很失望,一点都不觉得好笑。
会讲笑话的人,事先就思想、揣摩几次,才决定怎么讲、会让人觉得好笑。 我讲一个故事给你们听。 一个美国人,和两个中国人,三个人是好朋友;中国人甲的英文很好,中国人乙的英文很差。 有一天,英文很差的中国人乙,问英文好的中国人甲、说:『英文的笨蛋怎么讲?』 中国人甲就说:『dumb。』 中国人乙又问:『那么两个笨蛋怎么讲?』 中国人甲说:『两个笨蛋就是dumb、dumb。』 美国人在旁边听了、就很生气,哪有这种事? 就插嘴问那个中国人甲:『那么一群笨蛋怎么讲?』 中国人甲就不疾不徐地:『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、dumb……』哼起美国国歌来了! 除非没听过美国国歌,不然这个笑话,就会让听的人都觉得很好笑。
所以我说,生活中看见的很多事情、要把牠捡起来,那都是每一个过去的现在所累积的。 然后你深刻地从头走一遍,坦白说,你心中的忧愁、怨恨、……所有负面的情绪都没有了。 其实让人印象深刻的,并不是漂亮的跑车、特殊的美景、豪华的筵席、美丽的佳人、……等等。 会让人记忆犹新的,是在神量给我们、看来并不起眼的环境当中,你所发现的那一点点的与众不同。 就是这样的内容,一点一点地捡起来,经过思索,就会变成一个一个的精采的小故事,花团锦簇一般。 其中的每一朵花、并不特别美丽,是经过一番整理、思量之后,组合起来,就变得非常出色夺目。
我看了一部卡通片、『料理鼠王』,那只老鼠教人家怎么吃东西,拿起一样食物,咬一口、冒出一个圈圈,再拿起一样食物,咬一口、又冒出一个圈圈,然后两个一起摆在嘴巴里、一起吃,就冒出好多圈圈,好像放烟火一样。 这是什么意思? 并不是那些食物多么美味,而是这一个普通的食物、搭配另一样普通的食物,份量刚好,就成了一道美味。 换句话说,美味不是因为食物有什么特别,而是搭配得宜的结果。
生命精采,不是此刻有什么特别;两样平凡的事物、花点心思摆在一起,生活就变得特别了。 辣、有时候会让人受不了,但是你把辣加在某一个特定的料理当中,就如同鬼斧神工一般,变得非常好吃。 弟兄们,你曾经花多少时间、注意过这样的事? 搭配得当,就是一份outstanding的呈现。 人生所有的精采,都发生在平凡的角落里;你要学习在生活中寻找惊喜。 葱、有什么了不起? 芹菜、有什么了不起? 可是牠们组合在一起,再加点醋、加点糖,就成了一样特别的调味。
还有一部电影,讲一个男生接近一个女主厨,为的是想学一样寿司的食谱。 这个女主厨是从来不教人做菜的,所以她若不告诉人、调味怎么处理,人就永远不会知道、她的寿司为什么那么好吃。 寿司有什么特别的? 不过就是把几样平凡的食材摆在一起,但是细心调理搭配,就会变得与众不同。 我们总希望自己的人生在彩虹底下,身边的一切都非常美丽,一切的事情也都是美善,如果再加上夕阳、明月、繁星点点,那就更好了……。 我告诉你,真让你天天生活在这样的地方,你也不会感谢神,你会觉得它很平凡。
其实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,是非常美丽的。 请问,让日月停止、算不算大神迹?(参: 书10:12-14) 可是地球会转比较厉害、还是停滞不转、比较厉害? 当然是叫牠转、比较厉害,而且牠每时每刻每天转的速度都一样准确、刚刚好,这才是真正的神迹。 家里摆个皮球在那里,有什么稀奇? 可是突然那个球自己转个不停,我就会大大稀奇。 地球为什么会转? 如果我们看见一个皮球自己在那里转,我绝对不会认为那是自然的,必定有一个力量使它转起来。 怎么会没有神? 人类生活在这个无时不刻都在旋转的地球上,我们的眼睛却都瞎掉了,看不见这是多大的一个神迹 – 非要有一天牠停下来、不转了,你才觉得稀奇。
弟兄们,神《为人豫备可住之地》(参: 箴8:31),这个《可住之地》就是一个神迹! 我们就活在神迹里! 要看见这个,需要神开我们的眼睛。 如果你轻率地放过每一个现在,观赏那部『料理鼠王』、看完就完了,你就一无所得。 整个世界是神精心设计、祂亲自创造的,在生活里体会、认识神的恩典,试着搭配各样的事物,你就会有一个精采的人生。 求神帮助我们,《照明》我们《心中的眼睛》,《使》我们《知道》祂为我们豫定的《基业》,《有何等丰盛的荣耀》(参: 弗1:8)! 感谢主,今天就分享到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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