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5, 2019

在最小的事上忠心


主題: 在最小的事上忠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經文: 路加福音十六章1-12節
 
 今天我們要看一處常引起爭議的聖經,這段聖經如果只照著字面讀,你就無法知道祂到底在說什麼,而且還會覺得主耶穌的看法實在很奇怪。  請看、路16:1-7 耶穌又對門徒說,有一個財主的管家;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。  主人叫他來,對他說,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?  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。  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。  那管家心裏說,主人辭我,不用我再作管家,我將來作什麼?  鋤地呢,無力;討飯呢,怕羞。  我知道怎麼行,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。  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,一個一個的叫了來,問頭一個說,你欠我主人多少?  他說,一百簍油;管家說,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。  又問一個說,你欠多少?  他說,一百石麥子;管家說,拿你的賬寫八十。
 
繼續、路16:8-12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;因為今世之子,在世事之上,較比光明之子,更加聰明。  我又告訴你們,要藉着那不義的錢財,結交朋友;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。  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  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  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
 
 讀完這段聖經,是不是有很多疑問?  對於這個管家,神是贊同他呢、還是反對他?  用現在常見的新聞報導的話說,就是任意挪用公款啦。  他叫那【欠】主人【一百簍油】的、改成【五十】,那麼另外的五十簍油、就不見囉;又叫那【欠】主人【一百石麥子】的、改成【八十】,這又少了二十石麥子了。  想不到主人知道了這件事情,竟然【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】;是不是覺得很奇怪?  這跟我們在這地上所看見的,並不一樣。
 
再看一下、第9節:【我又告訴你們,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,結交朋友;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。】  主耶穌在這裏說了一件奇怪的事,就是有一天、這【錢財】會變得【無用】。  這節聖經說,現在【錢財】有用的時候,你叫人家把欠的債、少還一點,等到將來【錢財】沒有用的時候,這些先前少還債的人呢,就會【接】你【到永存的帳幕裏去】。
 
再讀第10節:【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】  這段話,不又跟前面的話矛盾了嗎?  讀完這個故事,你們覺得這個【管家】、他【在小事上】有【忠心】嗎?  沒有啊。  所以,到底神是稱讚這個管家呢、還是責備他?  第11節又說:【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】  繼續、第12節:【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】
 
【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】;這【別人的東西】、就是【主人】的【東西】,那麼明明【欠】了【一百石麥子】,就叫人寫【八十】,這到底是【忠心】還是【不忠心】?  【不忠心】;那麼為什麼【主人】還【誇獎】這個【不忠心】的【管家】呢?  關於這段聖經,有各樣的解經;許多基督徒讀了,根本不明白、祂到底說的是什麼。  很多牧師對於這段聖經,覺得最好不要去碰祂,因為前後矛盾啊,人家一問,就掛在黑板上了;即便是牧師,也不知道這處聖經究竟是什麼意思。
 
這段聖經說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。  首先,要明白這個【管家】,指的就是我們 – 基督徒;其實也可以說,就是全人類,全人類就是這個【管家】(參: 創1:26),但是這裏主要講的是基督徒。  至於【主人】,就是創造萬有的神、耶穌基督。  那麼【欠】了【主人】【債】的,又是誰?  所有的人;所有人都欠了主耶穌 – 沒有哪個人是真欠了你的,他欠了的是主耶穌。  作【管家】的讓那【欠】了主耶穌的人,把【債】減少了 – 這是什麼意思?
 
【管家】【經管】【錢財】,但是所有的【錢財】是屬於【主人】的、不是【管家】的。  這棟房子,在人看、是我的,但是從屬靈的眼光看,是神【託付】、交給我【經管】的 – 我是【管家】。  如果有人來我家聚會,不小心把水打翻了、弄髒了地毯,可能要花五千塊錢整理乾淨,我就自己付了、不要他賠這五千塊錢,這就是【欠】了【一百簍油】,而我叫他【快坐下寫五十】。  明白這個意思了嗎?
 
剛才講了,所有的人所虧欠的,是虧欠神 – 但是今世看起來所虧欠的、都是人。  因為我們只是神的【管家】。  孩子,也是神【託付】給我們管教的;人常常搞錯,以為孩子是自己生的、就屬於自己的,不聽話就打就罵;但其實孩子是屬於神的,不過是託給我們管的,我們是【管家】。  對父母親來說,當孩子長大、翅膀硬了飛走了,是很正常的;父母親自己從孩子長大成人,不也飛走了嗎?  哪個孩子長大成人、還陪伴照顧父母親的?  沒有啊,都飛走了。
 
今世我們在這地上所【經管】的一切,聖經在這裏說,都不是屬於我們的;有一天我們會明白,沒有一樣是我們的。  我曾經患了胃出血的病,那次病發、很嚴重;剛開始不太在意,因為從來沒犯過胃出血的毛病,可是後來連排出來的糞便都是黑的,出血很厲害,才覺得不對了,就到醫院去檢查。  我是那天早上第一個病人,替我照胃鏡的醫護人員就講:『今天真倒霉,一大早就遇到一個胃出血這麼嚴重的。』
 
胃出血,西醫是沒有藥可治的,只能用胃鏡伸進去看一看,找到出血的部位,然後就叫你住院。  到病房安頓好了,太太就在病床前,叫我手錶交出來,那隻金錶價值不菲,萬一昏倒、被人家拿走了,怎麼辦?  又叫我把十幾萬的金筆交出來,身上的錢也交出來,……所有的東西全部交出來。  可是全拿走了,也不對啊,我就叫她留三千塊錢下來,放在我口袋裏,以防萬一。  太太就回家去了,打點我住院需要用的東西;她走了,我獨自在病床上,就想起這處聖經,看清楚了、我們真的不過是【管家】,所有的東西都不是我們的。  特別是人一死,無論什麼、就全部拿走了。
 
在台灣、我認識一個非常有名的記者;台灣的記者比中國的記者,權力要大,他們可以任意批評罵政府,中國的記者就不敢 – 二十年後如何,就不知道了。  這個記者是台灣當時最大報社、負責跑政治新聞的。  那時候台北縣三重市的市長,非常非常有錢,跟這個記者是好朋友。  有一天這個記者答應了要到我家來聚會,可是臨時打電話、說他不能來了,因為發生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;由於關係到新聞的發佈,所以當時不方便告訴我、那是什麼事,只說了一句:『我明天再告訴你。』
 
原來那件大事,就是這位三重市的市長死了。  這個人在世的時候,有錢有勢、不可一世,想不到就突然死了。  後來這個記者告訴我,他看見這個市長躺在棺材裏,頭呢、枕著一個破破爛爛的枕頭,換了一身又舊、皺巴巴的西裝,而不是平常穿的那些很貴的西裝,全身值錢的行頭都扒光了;就這樣躺在那裏。  這個記者認識他很多年了,看著這個人原本那樣的風光,想不到一死、躺下了,竟是這麼寒酸可憐;人死了,不能為自己抗議、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  這些情景,讓這個記者受到很大的衝擊,他跟我說:『人活著跟死了,差別真大啊。』  當人一死,就發現什麼東西都不是你的了。
 
第一次胃出血控制住了、出院,回家三天、再出血,這次就更嚴重了,坐著就昏倒,馬上又送到醫院去輸血,然後我吃了雲南白藥裏面那顆紅色的藥丸,就回家了。  這次回家,我就老實地待在樓上房間,整整躺了兩個月;兩個月之後,才慢慢地走下樓。  家裏的餐廳在樓下,外面是非常美麗的一個花園;那時我就坐在餐廳,看著花園。
 
第一次、我清楚地認識,這個花園並不是我的。  事實上,整棟房子從開始蓋的時候,我就進行所有的隔間、設計、裝潢,又去買樹、種在園子裏,弄得非常漂亮,還有很多人跑來參觀 – 所以我向來都覺得,這是我一手打造出來的花園,是我的花園。  但是那一天,在房間躺了兩個月,第一次下樓來、坐在那裏看著整座花園,聖靈在裏面告訴我:『吳明憲,這一切都不是你的;你是【管家】而已。』
 
今天我們最大的問題,是不認識自己只是個【管家】;所以這個【管家】、做到後來,就把神所【託付】在我們手上【經管】的一切,看作是『我的』。  【不忠心】,就是這樣來的;因為搞錯了,把主託給我們管理的當成是自己的。  如果是這樣,就會產生很大的問題。  再讀一遍第4節:【我知道怎麼行,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。】  【不作管家】了,這是什麼意思?  譬如當一個市長,他就是【管家】;可是人往往當市長、當到後來,就以為所賦與自己的權力是理所當然的,做事趕盡殺絕。  整個城市、豈是你的呢?  不是你的,只是交在你手上管理而已。
 
但是你在市長任內,想幫人家的忙,有沒有機會?  要幫人解決問題,有沒有機會?  有很多機會。  賦與你這些權力、管理整座城市的目的,到底是什麼?  就是要你替市民謀福利。  權力、資源都在你手上,這都是神給你、讓你作【管家】來的,要你妥善運用這些權力和資源,來幫助人的 – 而不是用來逼迫、壓榨人的。  聖經在這裏說,有一天、你會【不作管家】;【我知道怎麼行,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。】
 
人在地上、這一生中有不同的階段,多少都掌握了一切權力和資源。  我們可能在企業裏擔任某一個職位,公司就會把一切權力和資源交在你的手上 – 那並不是屬於你的。  房子是你買的,跟它是你租來的,差別在哪裏?  比方貸款,就是買房子的人負責付錢給銀行。  不錯,租金是可以拿來付貸款,但這也不是一定的,萬一房子沒租出去、怎麼辦?  貸款照樣得付啊。  而且買房子,投下去的現金、利息,可比租金要高的啊。  所以真正的重擔,在買房子的人身上,不在租房子的人身上。  有一天你把房子賣了,跟你租房子、搬家,有什麼不同?  並沒有什麼不同;只是買房子,會讓你覺得這房子是你的,不過是這樣罷了。
 
就為了這個『覺得房子是你的』,你要付上好大的代價;要背貸款、背個二十年,還不能失業。  有人買了房子、租給人家,可是如果你買房子、是自己住呢?  沒有租金,你每個月都要自己付貸款 – 只要有一個月付不出來,銀行就來把你的房子收走了。  是銀行好得罪、還是房東好得罪?  是銀行比較恐怖、還是房東比較恐怖?  當然是銀行啊,只要時候到了、貸款付不出來,看看他會對你做什麼事。  房東?  你只要躲開他就行了,按門鈴、你別應門就好了;至少躲他兩、三個月,房東能有什麼辦法?  銀行、你可以這樣躲嗎?  不能啊。
 
看看這個世界,想一想、有什麼是你的?  租房子,搬家很簡單;只要合約到期前一個月,跟房東講、你要搬家,行李傢俱打包好,就可以走人了。  可是房子要賣掉,容不容易?  又要登廣告、又要找仲介、還要談佣金、……扯上半天,還要等買家上門。  現在上海房子好賣,所以你們可能不知道我在講什麼,在台灣想賣房子,你就知道厲害了。  台灣房子很難賣,因為80%的人都有自用住宅,然後在這80%的人裏面,至少有20%有兩棟、甚至三棟房子。
 
每個社會總有大約20%的人,房價再低,他也買不起;為什麼?  有些人、賭錢賭到輸光了呀,像這樣的人,他永遠不會買房子。  所以在台灣,要買房子的、已經買了 – 不買房子的,或是不需要買,或是根本沒有錢買。  這是為什麼在台灣、房子很難賣的情形;於是你會發現,有棟房子,實在是個重擔,租又租不了多少錢。  上海像法租界,租出去、租金可能剛好可以付貸款 – 在台灣,不會有這種事,租金遠比付的貸款要低;四千萬買的房子,看你一個月能不能租到三萬塊?  哪裏抵得了貸款?
 
所以仔細看看這個世界,當你為了一個『感覺』、覺得這個東西是你的,你就要付上很大的代價。  為了覺得擁有些什麼,很多事情、你就看不開,包括管教孩子,你更是看不開。  可是孩子是神的,並不是你的,你只是代管而已。  每個為人父母的都有這種經驗;談起別人的孩子,心裏不會有重擔,別人的孩子、有什麼關係?  可是想起自己的孩子,那就很難想得開了。  是別人的房子,你沒感覺、很輕鬆,可是自己的房子,就是一個重擔。
 
聖經告訴我們,作為一個基督徒,不必把自己的人生背負如此多的重擔,只要認清自己的角色、不過是個【管家】。  我們作這個【管家】,替誰管?  替上帝管;我手上所有的東西,都是上帝交給我管的。  就像市長,他有權力、有資源,但是整個城市並不是他的。  只是我們常常忘記這件事,當了市長、就把城市當作是他的 – 這樣有什麼事,所下的決定就會出事,結果就被抓去關起來了。
 
如果你很清楚、自己只是一個【管家】,手上不論握有什麼東西,都是過眼雲煙。  市長也有下臺的時候,而且還很快哩。  地上的角色換來換去,要了解相關權力的由來,是為了要幫助人的。  什麼是作父親的?  什麼又是作母親的?  簡單地講,幫助孩子長大的,就是父母親。  如果要孩子都照你的意思做、按你的方式活,那就不是個稱職的父母親。  要知道,你是【管家】,你不是【主人】、那個擁有者。  【管家】是幫助人的,不是指揮人、要人聽你的。
 
說實在話,【管家】也有時候、會要其他的僕人聽命於他,因為擔負管理的責任;重點是動機,要知道真正的主權,是在【主人】、就是神的手上。  【管家】對【主人】,就是我們對神,必須尊重、敬畏,有了對神的尊重和敬畏,自然就會表現在我們所管理的人事物當中;這樣,就知道我們在這地上該怎麼做。  第4節說:【我知道怎麼行,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。】
 
十幾歲的時候,我就讀到這處聖經,祂給了我很大的幫助,常常在我做事情的時候,預先思想,有一天、當權力不在我手上的時候,這個朋友、或是這個同事,怎麼看待我這個人。  當時我在台灣一家公司工作,她是全球最大的一家網球拍製造商,也是台灣第一個自創品牌的企業 – 我就負責這個品牌的行銷。  有一次找廣告公司替我們做設計,整個案子的報價是一百三十幾萬的台幣,殺價殺到一百二十幾萬,最後我說:『一百一十萬。』  對方說了一句話:『吳先生,這樣我們就不是朋友了。  這樣殺價,殺得太狠了。』  就他這麼一句話,我想起這處聖經,於是就改變主意了,我說:『好,那就一百二十一萬。』
 
得饒人處,且饒人。  有一個員工欠錢,還在辦公室跟我大小聲:『你怎麼知道我不會還?!』  我確定他不會還錢;他說:『我一定會還的!』  講得很大聲,說他一定會還錢。  我心裏想,反正錢也不多,兩千七百塊的底薪,扣一千塊、還公司,他頂多拿一千七百塊錢 – 我就信任你一次,看你這個人值不值得相信。  按我的經驗和看法,那個月的薪水根本不必發給他,因為我確定他不會還錢。  可是有時候呢,就給人一條路、讓他走走看囉,說不定他可以走得出來。
 
這個【管家】把人家【欠】他【主人】的【債】給減了;我還是發了一千七百塊錢給那個員工,這件事情到底對、還是不對?  這麼做,是希望大家能夠和平相處,公司業務的交接可以很順利,這樣對公司也是好的。  當我記得、我只是【管家】,對許多事情就很豁達,來來去去、也很看得開。  當我是替【主人】管理孩子的時候,便能把握重點、【主人】才是孩子的主。  管教孩子,有些事情需要用我的影響力,於是我該說話 – 然而那是出於尊重這個孩子 – 便是尊重我的主;我只是【管家】。
 
坦白說,就你銀行裏的存款來說,你也只是【管家】而已。  人生無非就是過客。  在台灣經歷自由經濟體系的運作,大概有五十幾年,我發現一個定律: 人一生所賺的錢,都是別人花掉的。  不錯,你賺的錢,其中大部份,到頭來、並不是自己花掉的,也不是老婆花掉的,也不是兒女花掉的,通常是哪個朋友、或是什麼人,把錢借了,然後倒債、倒掉了;這個比例很高的。  如果不是借給人、倒了,就是玩股票輸掉了 – 那也是把錢送給人家花掉了。  有人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,賺了一些錢去買股票 – 真慘,那些人你連認識都不認識,就把你的錢花掉了;一百多萬人民幣,輸得光光的。
 
你還不是真的有錢,如果你真的有錢,最終你會發現,你的錢都是別人花的。  很多人工作一輩子、計較了一輩子,一筆退休金拿到手,結果轉手就不知道被誰搞光了。  這個人生,我看多了,所以我深深了解,錢在手上、花掉了,那就是財產 – 沒花掉,那叫遺產。  這當然是真理。  最慘的就是投資賠光,還要生氣;這種事情多得是。  在這個世界上,神說我們是【管家】,我們就是【管家】,不要跟神爭論,以為你是主人。  如果你以為你是主人,終有一天、你會體認到,沒有一樣事情能把握在你的手中。  地上所有的一切都是暫時交給你保管的 – 是【主人】讓你【經管】罷了,而且是有一定任期的。
 
像當一個市長吧,能做多久、是有時候的,時候到了,就得一鞠躬下台。  可是你還在任內的時候,往往就以為一切都是你的,做起事情、趕盡殺絕 – 這樣,當你從那個位子上下來的時候,沒有人會是你的朋友。  這裏就說:【我知道怎麼行,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。】  我們到中國設廠,接觸各種不同的官員;有的利用他有限的權力,敲詐勒索,什麼錢都要 – 可是有的呢,就用他手上的權力,幫助人、排解困難,並不期待你送他什麼禮物。
 
有時候我們幾個台商在那裏聊起一些認真負責、熱心幫忙的官員,總會問起這個人的現況,覺得該找個時間約他出來吃個飯、敘一敘 – 願意交他這個朋友,無關利害的。  我們不在乎你現在是不是市長、還在不在哪個位子上,我們請你吃飯,只因為你這個人是個能交的朋友,跟你的職位無關;對某些人,我們會有這樣的感動。
 
聖經說,今世神把不同的財物、職位、權力交在我們手裏,讓我們作大小不同的【管家】,這都是暫時的,有一天都要過去。  但是我們這個【管家】有沒有做好呢?  像我作孩子的爸爸,神交給我一些權力和資源,祂就看我怎麼運用。  如果我覺得,這些權力、和資源,都是『我的』,所以對待孩子,我愛怎麼管教、就怎麼管教,那就錯了。  【管家】在一切事上的【經管】,要聽從【主人】。  因此,處理每一件事,我都回到裏面、看看【主人】的臉色:『主啊,我是【管家】,祢看這個事情該怎麼辦?』  這是把【管家】做好的祕訣。  這樣,經歷各樣的事情,裏面就沒有罣礙;我只是暫時替神管理,好好尋求神的意思、照著做,至於事情、神要讓它變成怎麼樣 – 就那個樣吧。  【管家】要努力,不是偷懶。
 
第5、6節:【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,一個一個的叫了來,問頭一個說,你欠我主人多少?  他說,一百簍油;管家說,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。】  有人欠你一百 – 其實他欠的是你、還是你的【主人】?  這【一百簍油】是不是【管家】經手的?  【主人】會來經手這些事情嗎?  不會。  當【經管】【主人】的事情,【管家】就借了【一百簍油】給這個人,然後在帳上就記上【一百簍油】。  拿到我們的生活當中,這【一百簍油】看來就是『我的』 – 有人欠了我一百,我便叫他寫【五十】,讓他只還【五十】就可以了。
 
路加福音這處聖經,講的其實就是赦免。  看起來、你得罪了我,其實你得罪的是神。  有一位很有名的基督徒,在講台上講:『我們人在這地上,沒有一件事,是得罪了人、而不得罪神的。』  了解這個話嗎?  我們如果得罪了人,我們就得罪了神。  十誡(參: 出20:3-17、申5:7-21)當中,有六誡是跟人發生關係的;第一個、就是第五誡,《當孝敬父母》。  請問,《孝敬父母》,上帝得到什麼?  但是你不《孝敬父母》,你有沒有得罪上帝?  有啊;上帝規定你要《孝敬父母》,你沒做到,就不只是得罪父母,你也得罪神。  還有第六誡:《不可殺人》;殺的是人、又不是上帝 – 上帝管不管?  管吶;你殺了人,上帝就要殺你;為什麼?  因為你殺的人,是屬於神的,不是你的。
 
整個律法的精神,就在告訴我們,一切的人事物都是神的。  接著,第七誡《不可姦淫》,第八誡《不可偷盜》,第九誡《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》,第十誡《不可貪戀》、就是不可貪婪。  看見沒有,十誡中、後面的六誡,講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事 – 於是發現,得罪了人,就是得罪了神。  我再說,人是【管家】,神才是【主人】。  今世神把一些事情交給我管、讓我作【管家】,有一天人家借了我【一百簍油】,後來他還不出來 – 按照這處聖經,我就該對他說:『好吧,那麼你還【五十】、就可以了。』  這樣,人家就會覺得你這個人不錯,不是個計較的人;寧可自己少賺一點、讓人家多賺一點。
 
弟兄們,今世很多東西看起來是『我的』,其實都是神的。  所以很多事情不要做得太過份了,可以就好,留下一點餘地給別人,不要四面埋伏,圍三面就好,空出一面來、讓人家有路可走。  可是我們看見,大部份的人豈只是四面埋伏?  八面埋伏、甚至十面埋伏的都有。  『竭澤而漁』,把池塘的水都抽乾了,好把所有的魚都撈起來 – 一次就趕盡殺絕,一條魚也不留下來,連魚卵都帶走;結果再下雨,這池塘就沒有魚了,根本就絕種了。  這樣,夠狠吧?  然而我們看見,今世很多人就像這樣,『竭澤而餘』,賺人家的錢,是湯喝了、肉吃了、連骨頭也不放過,最後那個碗還要砸掉。  有沒有這種人?  有啊,我就認識啊,年紀輕輕的,對人對事都是趕盡殺絕地。
 
再讀一遍:【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,一個一個的叫了來,問頭一個說,你欠我主人多少?  他說,一百簍油;管家說,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。】  第7節:【又問一個說,你欠多少?  他說,一百石麥子;管家說,拿你的賬寫八十。】  這些【一百簍油】啊、【一百石麥子】啊,就是今世你所【經管】的一切,正是你以為所擁有的一切、包括兒女。  當別人得罪你,你就放寬一點、不要太計較。
 
其實說真的,人生有很多事情,不計較、也不會有什麼損失的。  那些讓你氣得要命的事,雖然不知道你能活多久,但是我很確定地告訴你,當你臨死的時候,那些叫你今天氣得要死的事情,你是不會記得的;就是還記著,也不再覺得牠很重要,所以即便記得,又怎麼樣呢?  然而你用什麼態度、去面對你一生中所有不重要的事,對你的生命長進,卻很重要。  你用寬容的態度、給人留餘地,這樣會使你得著更多的好處。  有時候為了一張門票、是誰買的,心裏不高興,甚至於可以氣上好幾個月;會不會啊?  :『那天那張門票,明明就該他買,為什麼是我買?!  這個人就愛佔人家便宜。』
 
讀了路加福音這處聖經,我給自己定下一個標準;不論跟任何人交往,一定要我吃虧、我才樂意。  但是呢,我的肚量實在也不夠大,所以、吃吃小虧也可以了;他欠了一百,我就叫他坐下寫九十五吧 – 叫他寫五十,這個我做不到,就寫九十五好了。  對所有欠我一百的,我都叫他寫九十五,累積起來,也不錯啦。  但是他欠我一百,我要確定、叫他寫的是九十五 – 而不是要他還我一百三。
 
第8節:【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;因為今世之子,在世事之上,較比光明之子,更加聰明。】  聖經轉到這裏,又有另外一個意思。  有時候我們在這地上做很多事情,太計較了,弄到後來、到處得罪人,使得不論你走到哪裏,都有人在後面戳你,最後你就做不下去。  職場上、看過很多基督徒,計較得不得了,什麼事情都要算清楚,結果人緣壞得不得了,沒有人喜歡他。  聖經在這裏告訴我們,沒有什麼東西是你的,不如在各樣事情上、手儘量放鬆一點,不要抓得那麼緊,情況允許,就多幫幫別人。
 
不幫別人,又怎麼樣?  我舉過一個問路的例子;講到這個,來到上海、我就沒辦法發揮這個熱心了,因為很想告訴對方怎麼走,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哇。  有一次開車在路上,突然有個人來敲我的窗子,我問他有什麼事?  他說:『從這裏往浦東機場怎麼走?』  我想了一下,答案就是:『不知道。』  我就是沒辦法告訴他該怎麼去浦東機場。  可是如果在台灣,我在那裏長大的,台北的路我很熟,有人向我問路,我一面說,一面心裏就會特別謹慎:『我這樣講,他到底聽得懂不懂啊?  他知不知道我在說什麼?』  我總覺得,話、要講清楚。
 
如果我知道怎麼走,可是隨便跟他一指:『往這裏走,往前面一直走就好。』  一直走、走到哪裏去?  走到水溝裏去了。  什麼叫作、往前面一直走就好了?  怎麼個好法?  台灣的7-11、到處都是,有時候一條街上、五百公尺以內,就有三家7-11;有人、你問他路,他就說:『往前看到7-11、過馬路再右轉,然後左轉再……。』  結果他往前走,一看、有三家7-11;到底該以哪一家7-11為準吶?  很多人講話就像這樣,講得不清不楚地。
 
有一次從台灣回上海,早早就到了機場,把行李check in好了,就去吃早餐;因為常常來往台灣、上海搭飛機,所以機場吃早餐的地方、我也熟了。  早餐的manu、是壓在櫃檯的玻璃板下面,不是一般標準的、有一個看板那種。  點了一客中式早餐,正在吃的時候,有幾個觀光客過來,看我吃的中式早餐,又是稀飯、又是煎蛋什麼的,他也想吃一樣的,可是他站在那裏、張望了半天,就不知道我點的是什麼早餐。
 
那時候櫃檯前擠了一堆人,他就來問我:『你吃的這個、在哪裏點?』  我就順手一指那個櫃檯、說:『在那裏點。』  他就過去櫃檯那裏 – 我突然想起,他一定看不懂、manu在哪裏 – 果然,他在那裏到處找,看來看去,就是沒有稀飯啊,他根本就沒看見壓在櫃檯玻璃板下面的菜單。  我就把筷子一放,跑上去跟他講:『maun在他櫃檯的玻璃板下面,你要到櫃檯前面去找,就在那裏。』  他一看、就說:『喔,我知道了!  謝謝、謝謝。』  確定他找到manu了,我再回來坐下繼續吃我的早餐。
 
我就問自己:『已經跟他說了,在櫃檯點早餐,也對啦,我也沒誤導他。』  可是,我講清楚了沒有?  我告訴他的話,跟沒講是一樣的;櫃檯已經擠了一堆人,他也靠近不了,所以望了半天,他還是不知道該怎麼點餐啊。  那麼,我放下筷子、走過去告訴他,manu到底在哪裏 – 我損失了什麼嗎?  損失了時間?  那需要幾秒鐘?  如果我就坐在那裏、不去講清楚,那幾秒鐘能做什麼?  就吃早餐呀,還能做什麼?  反正等飛機啊,又不會因為我早一點吃完,飛機就早一點起飛;我總是要等飛機的嘛。
 
我們人的一生,常常會停留在一個時間格子裏、不能做什麼的。  只是覺得,我回答他、講得不清楚,這個事情做得不好,就過去、重新告訴他一遍,講清楚、那個manu放在櫃檯的玻璃板下面 – 除了那裏,別的地方都沒有。  這樣,他才能完全了解、順利點到他要吃的早餐啊。  很多事情,雖然沒有惡意,但是我們就是只做一半,就是沒把話講清楚。  不把話講清楚,你又能佔什麼便宜呢?  也沒有啊;飛機也不會提早一點起飛,我不就還是坐在那裏等嗎?  在這種情形之下,早一分鐘、或是晚一分鐘,把那碗稀飯吃完 – 有差別嗎?  如果只是坐在那裏多發幾分鐘的呆,不如把人家一個簡單的需要做好。
 
一生中、我們會遇到很多人,神把某個角色替我們定好了,安排某些人跟我們接觸、認識,我們就該量著力量幫助人。  特別是當神把一些權力或是資源放在你手上,千萬不要把這些權力和資源用來刁難別人,而是要用在幫助別人的事情上;即便只是一個清楚的思路,也該拿來幫助人。  不幫助人,我又能多做什麼、多得著什麼好處呢?
 
再讀第9節:【我又告訴你們,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,結交朋友;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。】  什麼叫作【錢財無用】?  今世其實我們都在完『大富翁』;你們玩過這個遊戲嗎?  簡單地解釋一下;有一張紙,延著四周有格子,擲骰子、擲多少點,就走多少個格子,每一格都有路名、或是街名,每個人另外發一點玩具鈔票,然後你就在其中設法賺錢,還可以買房子。  當你在某條街上買了房子,別人要經過這個格子、就是這條街的時候,他就要付過路費。  你的房子比別人買得多,別人就輸給你了,因為動不動就要付你過路費、或是租金,到後來錢都被你賺光了。
 
好,在這個『大富翁』的遊戲裏面,房子是不是真的?  房子是假的。  鈔票是不是真的?  鈔票是假的。  所以,你有錢、是不是真的?  也是假的。  就算你把整條街買下來、所有的房子都買下來,你就真地擁有那條街、那些房子嗎?  那麼今天是不是很多人、也買了很多房子?  像溫州人,他們不是到處買了很多房子嗎?  可是過兩天、是不是房子都賣掉了?  有什麼是真的呢?  所以就像玩『大富翁』一樣。
 
我們在玩『大富翁』的時候,擲那個骰子、就說:『千萬不要擲到3!』  為什麼?  走三格、那條街,已經被人家買下來了,房子也蓋了好幾棟,一進去是有死無生。  如果偏偏擲了個3,就:『哎呀!  我怎麼這麼倒霉?』  就賠了好多錢。  小時候玩這個『大富翁』、玩得好投入啊,如果玩輸了,還會玩到心情很不好哩。  可是那一切,是真的還是假的?  都是假的。  那麼我們今世在地上經營的這些,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?  也是玩假的。  如果你還不知道是真的假的,你問問秦始皇,他一定告訴你:『這是假的!』  兵馬俑排排站在那裏,都是假的。
 
今世的【錢財】,有一天便【無用】了。  你上街,攤子上賣的東西、要人民幣一百塊,你把『大富翁』用的一千塊鈔票、給老闆:『來,這是一千塊,找九百。』  你看、他會理你嗎?  他才不理你哩;『大富翁』的錢,沒用的。  今世我們就在這盤game裏面,知道嗎?  今天這些【錢財】還有用,但是有一天它就【無用】了 – 當主再來,這一切的財富都【無用】了。
 
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在努力地玩『大富翁』,股票大王巴非特買了一大堆的股票,可是中餐、有時候也不過是吃一碗麵,晚上、只睡一張床,死的時候、也只是一個穴;他能擁有什麼?  不論再怎麼有錢的人,萬一搭飛機、運氣不好,遇上飛機失事,還落了個死無葬身之地。  難道不是嗎?  飛機在太平洋上空爆炸,到哪裏去找屍首?  所以弟兄們,有一天吶,【錢財無用】啊。  今世不過是藉著這些【錢財】來考驗我們作【管家】的智慧、胸襟、眼光,還有那個豁達。
 
第10節:【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】  這裏的【人】,講的就是這個【管家】;而【最小的事】、以及【大事】,都是【主人】交給他的事。  【忠心】又是什麼意思呢?  神把一件事情交給我,我就努力做好 – 比方讓所有跟我相處的人,都能得著益處;讓家人得著益處,讓朋友得著益處,讓公司得著益處,……。  今天聚會,有的人詩歌唱得很好,我們就該多多給予贊美和鼓勵,而不是嫉妒他:『為什麼人家唱得那麼好,我就唱那麼差?』  你就是唱歌笨嘛,知道嗎?  嘿、開玩笑的。  我們可以讓這個世界變得很好。
 
【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】;什麼是【最小的事】?  神把小小的財富、小小的權力、小小的一個問路的求助,交給你 – 你有沒有【忠心】?  把話講清楚,把小錢管理好,把小權力盡量幫人解決困難。  一件小小的事情,你把它處理好,就是【在最小的事上忠心】。  人家虧欠了你,你是不是就算了、不去計較?  你就盡力把人際關係處理好。  在各樣事上,你愈是豁達,有一天你就能在這些事上交許許多多的朋友 – 神也會喜悅你。  當你【在最小的事上忠心】,你便能【在大事上也忠心】。  如果你【在最小的事上不義】,那麼你【在大事上也不義】。  明明人家只欠你一百,你跟人家算利息、啊什麼的,這個也算、那個也算、什麼都要,就是【在小事上不義】了,這樣的人,【在大事上也不義】。
 
然而人有時候,在過份計較的情形下,就把裏面邪惡的天然、全部發表出來了。  今天神要我們,在祂所【託付】的【小事】上【忠心】;有人問路,這是一件【小事】,要【忠心】;雖然不認識,還是應該耐心地把路跟人家講清楚。  在公司開會,我就想,該怎麼說話才對?  怎麼樣才能把話說得好?  要怎麼解釋、人家才能聽得清楚?  不為別的,只因為我今天在這裏扮演了一個角色,我就該把牠演好、演得精采 – 這就是【在小事上忠心】了;那麼將來遇到【大事】,你才能【在大事上也忠心】。
 
像公司每個部門的配合,作業務的不把客戶的需求講清楚、就傳達給客服;客戶講的有一百,聽回來的只剩八十,傳給客服就只剩五十,客服交待印前、就只剩三十,最後什麼都不知道了。  有誰會認真地怕對方不清楚,用筆寫下來、再交給對方呢?  寫下來還不夠,還要再講一遍?  寫了、講了,還怕不清楚,就請對方再覆誦一遍?  然後才確定對方完全明白、完全知道了,才過關。  有時候我們並不知道、自己講得並不清楚,會不會這樣?  因為這樣,我們公司常常會遭受很多不必要的損失;業務不講清楚,客服不聽清楚,再往下做事的,就做得不對了 – 結果就產生損失;於是我就得處罰人。
 
一起讀第11節:【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】  聖經的話很奇妙,祂稱今世的【錢財】、叫作【不義的錢財】;當有一天【不義的錢財】【無用】的時候,那【真實的錢財】就要來到。  換句話說,今世所有我們經手的錢,全是【不義的錢財】、都是不義之財;看一看,是不是這樣?
 
有一次去家樂福,看見她打的廣告、說:『方圓十公里之內,我的東西最便宜。』  這個話、能信嗎?  你相信嗎?  如果你信了,你就是笨蛋。  :『我不賺錢啊,我已經賺錢了。』  這個話、你相信嗎?  所以,要賺錢,就得騙人;這叫作【不義的錢財】。  今世所有的財富都是【不義的錢財】。  那麼聖經在這裏說,我們在【不義的錢財】上要【忠心】;什麼意思?  今世的錢財,來自各樣的詭詐,賺錢其實就是一種詐術。  股票市場,就是一個人人搶錢的地方,大家想的就是最好別人輸,我好贏得更多。  這就是【不義的錢財】。
 
當我們在這些【不義的錢財】中、殺進殺出,請注意,要記得手下留情。  上帝把權力、資源交在你的手中、讓你來演這齣戲,請你在演出的時候,要【忠心】 – 對誰【忠心】?  對神【忠心】;這個【忠心】,意思就是不要過份詭詐,儘量多給人留下餘地,幫幫人家。  【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】  有一天那天上【真實的錢財】要來;今世你能夠在【不義的錢財】上【忠心】、處理得好,讓大家覺得有喜樂,將來上帝就會把【真實的錢財】交給你管理。
 
弟兄們,今世很短;到我這個年紀,覺得才一轉眼就六十了;第一次讀這處聖經,才十四歲 – 四十幾年,一眨眼就過去了。  今天重新再讀這處聖經,一點都不覺得以經四十多年過去了。  說著說著,有一天時候就到了,我們就要走世人必走的路;那時候,你就明白我今天講的這些,都是真的 – 我們不過是神的【管家】。  於是,我們會後悔與人計較,早知道,就讓人家一點。
 
大學的時候住校,管理很嚴格;男生宿舍的床褥,每天起床、到上床睡覺,床單、被子一定要疊成方正的豆腐乾,像軍隊一樣的。  可是那實在很難,我們想了一個辦法,用報紙夾在裏面,外面的被子一拉,那個三度空間的直角,很快、一下子就出來了,看起來又好看 – 但是一碰就塌了,所以千萬不能碰。  那一年、我是寢室室長,整個寢室歸我管。  結果有一天,一個中文系的同學來找我,帶了一個籃球,進到寢室,就拿球朝牆壁上打呀打的;我說:『你不要在這裏打球,萬一你沒接好球,把我內務打壞了。』
 
他一面講:『不會啦、不會啦、……』  正講的時候、尾音還沒落,一球沒接到,就打在床上,把疊成豆乾的被子打歪了。  你看了、會不會火大?  你想不想罵他?  其實那間寢室、是我的嗎?  不是啊。  那些內務、是我的嗎?  也不是啊,球落在別人的床上、又不是我的床。  這樣,我氣什麼哩?  記得就在那一天,上帝就跟我講:『不要生氣。  生氣,一點益處都沒有。  你不必講,他也知道他不對,不如你就不要講。』  於是我就不講;那天呢,我沒罵人、也沒吵架,那個同學只能迭聲道歉:『對不起、對不起、……』  趕緊把被子重新疊好,我也幫著他弄;弄好了,我跟他就帶著那顆籃球、一起下樓。
 
這件事情,可能到我臨死之前、我都還記得。  可是那天如果我發火罵人,我一定會後悔;但是我沒有罵他,我對人、就有一點寬容 – 那就是叫他【快坐下寫五十】。  這件事情、轉眼已經過了三十幾年,但是連他當時的模樣,我都還記得。  自從大學畢業、彼此再沒見過,去年他來我家,聊了兩個小時,可是現在的樣子、我倒不記清了,記得的是他唸大學時候、那一天拿著籃球的樣子。
 
我也不知道,為什麼這件小小的事情、在我的生命中會記得這麼清楚;不過就是一個同學帶著籃球,到你的寢室、把內務打壞了,然後你沒有罵人。  每當想起這件事情,我就告訴自己,多讓人家一點,【快坐下寫五十】。  這個叫作【在不義的錢財上】、作一個【忠心】的【管家】。  【主人】並不希望我們待人嚴苛,祂希望我們能夠寬容。
 
繼續、第12節:【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】  最後這一節,說得很有意思。  今世我們都是在誰的【東西】上做工?  都是【在別人的東西上】,沒有一樣是你的【東西】。  【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】;今世你擁有的一切,都是【別人的東西】。  如果【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】,那麼【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】  這個話講得真奇妙。
 
人生要過得精采,就要像聖經寫的這些教訓一樣、照著去操練。  要常常記得,我們只是【管家】;就是能唱歌的天份,也是一種【管家】。  會不會、真到了舞台上要演唱,有時候反而還唱不出來?  有人擅長演講,很會講話;人家問他:『為什麼你可以講得這麼好?』  他說:『因為第一句話講得好。』  那麼、如何把第一句話講得好呢?  他的回答是:『那要看神的憐憫。』
 
很多有名的聲樂家在舞台上的時候,最大的問題就是,他完全沒有把握一定能唱到最好。  譬如高音,是不是一定唱得上去呢?  我在臺下能唱得上去,上了臺就不一定了。  尤其像Jason拉小提琴的,平常苦練、練得再嫻熟,可是真要上臺,能不能也表現得那麼好?  你真地控制得了嗎?  所有的gift、所有的talent、所有的能力,其實都是神的!  祂要讓你順利,就讓你的演出成功;祂要讓你不順利,同樣的人、在同樣的舞台、有同樣的伴奏,祂就能叫你唱得趴在那裏。
 
真沒有什麼是你的,而且有一天,這些gift、talent、所有的能力,都要過去。  我們今天不過是個【管家】,所【經管】的一切,都是【主人】的、是上帝的。  所以,應對、進退、說話、……每樣事情,請 – 多給人一些善良,多給人留一些餘地,不要趕盡殺絕;這就是路加福音這個故事的意義。  常常身邊有很多人都【欠】我們的【債】,我們也【欠】人家的【債】;什麼是彼此相愛?  就是互動進退的時候,手放輕一點,即便是拳頭,也不要下得太重;如此,這個世界一定會變得更好。  今天就分享到這裏;感謝主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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